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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船师须知详细信息

 

法定证书的签发和使用(TEC-001 Rev. 07/20)

1、主管机关关于条件证书的要求

“条件”一词的使用和条件证书的签发容易令人误解。因此,在涉及法定证书和为利比里亚旗船舶签发法定证书时,不得使用条件一词,不得签发条件证书。

 

2.0、法定证书

在法定证书的签发和使用方面,主管机关实施以下要求:

 

2.1接受的证书型式

签署的法定证书为“长期(Full term)”、临时(Interim或“短期(Short Term)”证书。

 

2.2短期证书

2.2.1当发现存在轻微缺陷,但该缺陷不妨碍船舶在对船舶、船上人员或海洋环境没有危险的情况下继续航行,但又不能在检验港口予以纠正时。在经过主管机关同意后,短期证书可以签发。

 

2.2.2需要某种型式的暂时或者短期证书来详细说明船舶的要求和条件。短期证书的签发方表示这个船舶暂时不完全满足适用的法定要求,但满足某些要求的标准,这些标准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一种普遍等效的安全水平,到期满时,提供更可接受或者永久的满足法定要求。

 

2.2.3以上所说的短期证书将取代永久证书,永久证书将被移走。该证书允许船舶进入港口进行必要的修理。在这些情况下,短期证书有效期不超过1个月,主管机关特殊授权除外。

 

3.0签发短期证明书的条件

3.1 参照IACS REC No.98建议案《验船师法定公约和规则的职责》中包含的滞留缺陷清单,在要求签发短期证书时,任何可滞留缺陷必须首先降低为轻微缺陷,并另现场验船师满意,然后才允许船舶在持有短期证书下继续航行。

 

3.2在任何需要签发短期证书的情况下,船东/经营人或者代表船东/经营人的船级社均需获取主管机关的批准。之后,船级社应提供签发的短期证书的复印件给主管机关。

 

3.3虽然,主管机关同意船东/经营人有责任在短期证书签发后确保船舶状况不恶化,但这并没有减少船级社有义务监督和跟进持有短期证书的船舶,特别是船东和经营人已经忽视短期证书过期的情况下。


4.0所有经利比里亚主管机关授权签发的法定证书或符合声明左上角应印有主管机关LOGO。


详见LISCR20099-TEC-001_Rev.07-20.pdf

替代了海事通知TEC-001, dated 06/12



法定证书和干坞展期检验(Marine Advisory 28-2022

1、法定证书有效期的展期必须由利比里亚主管机关批准后进行,展期后处理情况应及时通知主管机关。

2、如果经确认在检验到期前已经尽全力安排检验,但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完成,利比里亚主管机关将考虑延长检验期限。延长的检验期限是指船舶到达干船坞所需的期限。

3、应与船舶入级的船级社联系,了解对展期检验的要求,船级社的要求及其展期建议将以以下方式提交给本办公室:

1)目前的检验信息

2)(3)份表明无干坞可获得的真实船厂信函(参见本通函附录1)

3)预定干船坞的确认证明

4)任何外部条件

经审查满意后,利比里亚主管机关可授权船舶的船级社在尽可能地进行换证检验后签发短期构造安全证书。所有其他法定证书换证检验均应在到期日前完成。

在最大可行范围内,应解释为所有在换证检验期间须进行检验的法定项目,除只能在干船坞核实的项目外,均已进行了检验。

详见Marine Advisory 28-2022 Extension of Statutory Renewal Surveys and Dry-dock Survey (1).pdf

利比里亚旗安全检查要求(Marine Notice INS-001)

利比利比里亚旗安全检查要求适用于所有悬挂利比里亚旗船舶和正在注册利比里亚旗船舶,主管机关检查员将根据结果考虑是否要求船长申请船级社指派验船师或审核员登轮进行必要检查或验证。提醒验船师检验时注意关注所附检查表内容并验证满意。

免除船舶货舱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和配备救生服的全面授权(Technical Letter 2021-05, 03 December 2021)

主管机关授权CCS执行下列法定服务并签发5个月临时免除证书,而不需主管机关事先许可或授权。

1. 按照SOLASII-2章第10.7.1.4条要求,免除船舶配备货舱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

2. 免除一直在温暖气候区域(参见海事通告SAF-007 Rev.07/20)航行船舶配备SOLASIII章第32.3条,2009 MODU规则10.121989 MODU规则10.11,或利比里亚国家海上移动式平台标准(RLM-293,参见海事通告TEC-009 Rev.07/20)第II章第8.7节或第III章第6.1节要求的救生服。

CCS需将签发的5个月临时免除证书副本,连同全期设备安全证书或MO(D)U安全证书(适用时)一起提交 RegsandStandards@liscr.com 以便主管机关签发全期免除证书。


短期免除证书的签发2013年主管机关年会会议纪要)

 

在换新LISCR以前批准的的长期证书时,在适当的检验完成并未发现船舶或船舶操作(即原免除条件)发生改变的情况下,验船师应签发一份5个月有效的短期免除证书。短期证书应该包括LISCR在以前要求的任何条件。换新此类免除证书不须经过主管机关的事先授权。LISCR将发布技术提示阐明签发免除证书的程序,新的技术提示发布后将替代上述要求。


利比里亚主管机关颁发的BNWAS相关要求的豁免证书事宜

LISCR20106-TEC-010_Rev.07-20.pdf

3.0201171日前安装BNWAS的接受情况:

SOLAS V19.2.2.4200965通过的MSC.282(86)决议)规定“对201171以前安装的驾驶台航行值班报警系统(BNWAS主管机关可自行决定其后免除完全符合本组织通过的标准(2002520日通过的MSC.128(75) 决议要求的BNWAS标准

利比里亚主管机关将接受201171日前安装的未满足MSC.128(75) 规定标准BNWAS,按照海事通告TEC-010 Rev. 07/20如下3.1程序要求进行免除

3.1 201171之前安装上船的BNWAS需要经过利比里亚主管机关的评估,以确定该BNWAS系统接受的程度。船东依照利比里亚主管机关制定的核对表格(BNWAS- MSC 128-75 Checklist-Orig_0.pdf在某一条或某类船舶上安装的BNWAS完成信息资料的填写并提交给邮箱Regsandstandards@liscr.com

3.2 主管机关在核对收到的表格后,会决定符合MSC.128(75)决议的要求程度。如果有需要,主管机关可以豁免MSC.128(75)决议中的某些要求。如有需要,当局可豁免某些参照规定(2002520日通过的MSC.128(75)号决议),但这些豁免不得以任何方式危及船舶的安全。

3.3如果主管机关确定应安装BNWAS是可接受的,主管机关将颁发一份免除证书,依据来源SOLAS V19.2.2200965通过的MSC.282(86)决议)和2002520日通过的MSC.128(75)号决议。

 

4.0利比里亚主管机关颁发的豁免证书换新

主管机关签发的长期免除证书的有效期与船舶长期安全设备证书的有效期一致。免除证书必须在入级证书和法定证书换证检验窗口期内进行换新,换新程序按照海事通告TEC-010 Rev. 07/20如下4.1的要求进行:

4.1在换证检验期间,参加检验的船级社验船师被授权签发有效期5个月的临时免除证书,使用此临时免除证书直至主管机关签发长期的免除证书。

4.2邮件申请需要提交给主管机关,邮箱为Regsandstandards@liscr.com。邮件需要详细说明船舶信息和包括到期免除证书的复印件、新签发的临时免除证书复印件到期的船舶设备安全证书复印件和新签发的船舶设备安全证书复印件。

4.3在收到上文说通知第4.2条所列的文件后,主管机关会签发长期免除证书

 

 


非公约船舶等其他船舶的国内安全检查要求(INS-003 Rev.11/24)

具体要求,参见LISCR24154_Liberia_20241203ins-003.pdf

抵港前通报要求(澳大利亚,中国,欧洲,美国)(Marine Operations Note: 04 & 05 )


利比里亚主管机关为提高船队PSC检查表现发布了涉及PSC相关通告,计划对每艘被滞留船舶进行分析并对计划靠泊美国港口的船舶采取附加措施。同时,对计划靠泊澳大利亚、中国、欧洲和美国港口船舶要求进行抵港前准备和采取预防性检查措施。

2.1 要求船舶在抵达澳大利亚、中国、欧洲和美国港口96小时前填写到港前检查表(参考Marine Operation Note 04/2023) 并发送至NOV@liscr.com邮箱;

2.2 根据船舶最近的PSC和FSC检查缺陷纠正报告提交主管机关的情况决定实施必要的船旗强制预先检查或协同措施,对10年船龄以上的散货船和集装箱船将在船舶计划靠泊美国港口的前一港实施港口国检查;

2.3 如主管机关检察官在上述要求的美国第一港或靠泊美国之前的最后一个国外港口无法登轮,则要求负责签发阿丁证书的认可组织代替主管机关实施附加检验验证如下项目:

1) 12个月内的PSC和FSC检查缺陷是否已完全纠正;

2)无过期的船级条件或法定遗留;

3)豁免的有关条件得到有效遵守。

2.4 要求船长或管理公司在抵达美国任何港口96小时之前将抵港通知发送给USCG(参考Marine Operation Note 05/2023) 

2.5 要求船长在抵达美国港口96小时前在AIS里输入正确的港口代码,如拟靠泊多个美国港口应保证连续输入港口代码的正确性。

更多信息请参考

LISCR23060_Liberia_20230804PSC-002.pdf

LISCR23079_Liberia_20231019Marine Operations Note_04-2023 -Pre-Arrival Checklist-v1 (1).pdf


海事通知MAN-001 Rev.02-21.pdf

取代了MAN-001, dated 07/20

利比里亚主管机关对于船舶安全配员的要求参见海事通知MAN-001 Rev.02/21

 

关于代利比里亚主管机关收取法定证书费的通知 (海事通告MN ADM-003) 

取代了海事通告MN ADM-003, dated 04/20

 

根据利比里亚主管机关通知,自202171日起,委托CCS代收电子数据交换平台管理费。按照LISCR发布的最新版海事通告MN ADM-003 Rev. 01/21

1RO每代表LISCR签发一张法定证书(和/或技术证书)应代主管机关收取100美元;

2RO每代表LISCR签署一次证书(年度或期间检验签署)应代主管机关收取75美元;

 

相关具体要求,参见:


海事通告MN ADM-003 Rev. 01-21.pdf


减少PSC港口国控制滞留的措施(PSC-001 Rev.09/24)

 

目的:

本通知规定了根据参考SOLAS, Chapter I, Regulation 11改进缺陷报告的措施,以监测遵守情况并最大限度地减少港口国管制(PSC)扣留悬挂利比里亚国旗的船只的风险。

 

适用性:

本通知适用于悬挂利比里亚国旗船舶的船东、经营人、船长、船舶高级船员和认可组织(ROs)

 

本海事通告中的1.2、1.3、1.4和1.5条要求应尽早纳入公司所有船舶的安全管理体系(SMS),但不迟于2023年9月30日。

 

2023331日起,相关要求将适用于所有悬挂利比里亚国旗的船只。详情请参阅psc-001.pdf

 

提醒关注利比里亚发布的关于机器处所典型PSC检查缺陷问题并重点巡查验证确认结果满意,详见Marine Advisory 06-2023 Guidance on Machinery Space Deficiencies.pdf


2 利比里亚主管机关为提高船队PSC检查表现发布了涉及PSC相关通告,计划对每艘被滞留船舶进行分析并对计划靠泊美国港口的船舶采取附加措施。同时,对计划靠泊澳大利亚、中国、欧洲和美国港口船舶要求进行抵港前准备和采取预防性检查措施。


2.1 要求船舶在美国港口96小时前填写到港前检查表,并发送至NOV@liscr.com邮箱;要求船舶在确认下一港为中国、澳大利亚和欧洲港口后立即提交上述检查表。

LISCR25033_Liberia_20250304marine operations note 04_2025.pdf)


2.2 根据船舶最近的PSC和FSC检查缺陷纠正报告提交主管机关的情况决定实施必要的船旗强制预先检查或协同措施,对10年船龄以上的散货船和集装箱船将在船舶计划靠泊美国港口的前一港实施港口国检查;


2.3 如主管机关检察官在上述要求的美国第一港或靠泊美国之前的最后一个国外港口无法登轮,则要求负责签发阿丁证书的认可组织代替主管机关实施附加检验验证如下项目:

1) 12个月内的PSC和FSC检查缺陷是否已完全纠正;

2)无过期的船级条件或法定遗留;

3)豁免的有关条件得到有效遵守。


2.4 要求船长或管理公司在抵达美国任何港口96小时之前将抵港通知发送给USCG

LISCR25034_Liberia_20250304marine operations note 05_2025.pdf


2.5 要求船长在抵达美国港口96小时前在AIS里输入正确的港口代码,如拟靠泊多个美国港口应保证连续输入港口代码的正确性。

更多信息请参考

LISCR25037_Liberia_20250309psc-002.pdf





利比里亚主管机关提醒注意中国海事局重点船舶监督管理要求和船舶进入洋山港前进行自检、报告缺陷、PSC上船时间并做好自查应对,详见LISCR23091_Liberia_20231204Marine Advisory 32-23.pdfLISCR23092_Liberia_20231204Marine Advisory 33-23.pdf

In 2010 the Liberian Administration implemented a Scheme for Extending Dry Dock Intervals (i.e. EDD
program). Under the scheme ships enrolled in the EDD program were allowed to be dry‐docked at seven
and a half year intervals provided two consecutive alternate in water surveys (IWS) are satisfactorily
conducted during the intervening period.
Ships could apply for enrolled in the EDD program at the latest by the ship’s 10 year
dry‐docking survey. Subject to the ship satisfactorily passing all IWS and out of water surveys when
due, a ship could remain the EDD program until the ship reaches 15 years of age. The program could
possibly be extended until a ship reaches 20 years of age, subject to satisfactory service experience. Flag
Administration and Classification Society approval is will be required in
each case.
This technical letter provides guidance on the continuation of vessel in the EDD program:
1. after expiration of a vessel’s initial EDD enrollment
2. after a vessel reached 15 years of age
3. after a change of owners or management company
4. after registration of a vessel under the Liberian flag that was enrolled in the EDD program of its
previous flag state
1. Continuation in the EDD program after expiration of a vessel initial EDD enrollment.
In order to continue in the EDD program after the end of the initial 7.5 year drydock interval a vessel
must be evaluated by the Administration for re-enrollment in the EDD program. The vessel owners will
be required to:
a. complete and submit the Liberian Administration Extended Dry Dock Questionnaire to
Administration for review.
b. provide, or have the vessel’s class society provide on behalf of the owners, a recommendation
from the class society that the ship be re-enrolled in the EDD program and a copy of the ship’s
survey status report including any outstanding CoCs, memos, deficiencies and, recommendations.
In addition, if not available via from the class society website, the Administration will request that the
vessel’s class society provide for review:
a. Last class and statutory renewal reports. Two reports of renewal surveys will be reviewed if last
renewal was less than one year old (i.e. if last renewals was in 2020, then the 2015 renewal
reports are also reviewed).
b. Last intermediate and last two annual class and statutory survey reports.

In addition, if not available via from the class society website, the Administration will request that the
recognized organization that issued the ISM certificates provide for review:
a. The last ISM annual audit report and the last renewal audit report including corrective action
history including both completed and outstanding actions.
Upon completion of the satisfactory review of the above listed information the Administration will reenroll the ship in the EDD program authorizing another 7.5 year drydock interval.
2. Continuation in the EDD program after a vessel reached 15 years of age
Ships that are 10 years or older but less than 13 years of age will be allowed to re-enroll in the EDD
program subject to compliance with the conditions listed in Item 1 above.
3.
Continuation in the EDD program after change of owner and/or management.
Owners of ships that change owners or management during the 7.5 year interval of the EDD enrollment
will be required to completed and submit the Liberian Administration Extended Dry Dock Questionnaire
to Administration for review. The emphasis of this review will be on the new owner/management
company to determine the company’s PSC history and ISM compliance history. Upon satisfactory
completion of the review the Administration will authorize continuation of the ship in the EDD program
in the name of the new owners/management company.
4. Continuation in the EDD program after registration of a vessel under the Liberian flag that was
enrolled in the EDD program of its previous flag state
In order to continue in the EDD program after the endif the initial 7.5 year drydock interval a vessel must
be evaluated by the Administration for re-enrollment in the EDD program. The vessel owners will be
required to completed and submit the Liberian Administration Extended Dry Dock Questionnaire to
Administration for review.
The vessel’s class society will be requested to provide a recommendation that the ship be enrolled in the
Liberian Administration’s EDD program and a copy of the ship’s survey status report including any
outstanding CoCs, memos, deficiencies and, recommendations. Upon satisfactory completion of the
review the Administration will authorize continuation of the ship in the EDD program. The expiration of
the 7.5 year drydock interval will remain the same as granted by the vessel’s previous flag state.


船上使用的记录和日志Marine Advisory: 29/2023

利比利亚主管机关要求如下记录簿必须是纸质或经认可的电子形式:

  1. Oil Records Book Parts I and II;
  2. Cargo Record Book - NLS;
  3. Garbage Records Book Parts I and II;
  4. Ballast Water Record Book;
  5. GMDSS Radio Log; and

当版本变更时,主管机关接受船上现有已记录的记录薄继续使用直至换新为新版本。主管接管认可的电子记录簿软件方详见主管机关文件内链接。


更多细节,请参考Use of Record and Log Books on board Ships--marine advisory 29-2023.pdf

涉及电子证书及日志相关要求可参考利比里亚最新发布的 Marine Notice POL-012。

LISCR24092_Liberia_20240813pol-012.pdf


授权Ro批准的计划和手册(Marine Advisory: 04/2023Marine Advisory 04-2023.pdf

In addition to the Liberian Administration, ROs have been delegated the authority to review and approve certain shipboard plans and manuals which comply with the provisions of applicable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s, to which Liberia is a Party or which it has implemented.
The list of shipboard plans and manuals delegated to ROs for approval includes but is not limited to the following:
1. Ballast Water Management Plan (Not delegated to RO after 21 April 2017)
2. Bulk Carrier Booklet (endorsed by RO);
3. Cargo Securing Manual;
4. Document of Approval for Rate of Sewage Discharge;
5. Liquified Gas Carrier Cargo Operations Manual;
6. NOx Technical File;
7. Oil Discharge Monitoring and Control (ODMC) Operational Manual;
8. Procedures and Arrangements Manual;
9. Stability Information and Loading Information;
10. Shipboard Oil Pollution Plan (SOPEP);

11. Shipboard Marine Pollution Emergency Plan for Noxious Liquid Substances;
12. Shipboard Marine Pollution Emergency Plan (SMPEP);
13. Ship Structure Access Manual;
14. Ship to Ship Transfer Operations Plan;
15.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VOC) Management Plan.
Additional plans/manuals are included in reference (a).
Questions regarding this instruction should be referred to 
RegsandStandards@liscr.com or you may call +1-703-790-3434.

签发豁免的最低要求(Marine Advisory: 05/2023)

本海事资讯的目的是提醒船东、经营人、船长和认可组织,当船舶有必要根据海事资讯:11/2022签发豁免时,需要提交以下最低限度的文件和证据:

1. 关于不合规的细节;

2. 正式的风险评估;

3. 明确的纠正行动计划,包括备件和/或下一港口修理安排的证据;如果不能在下一个港口进行修理/服务,则提供考虑向可以安排最终修理/服务的港口签发的证据;

4. 如果不能在下一个港口进行维修,船舶在豁免期间的预计港口时间表。

对于需要船级社检验的设备,主管机关会授权签发短期法定证书。

对于配员豁免,需要提交以下最低限度的文件和证据:

1. 船舶现有船员名单;

2. 正式风险评估;

3. DPA证明剩余船员足够安全操作;

4. 修订轮流值班计划,确保所有受影响海员得到充分休息;

5. 纠正行动计划,详细说明新加入船员何时何地上岗;

6. 为新加入船员预订确认航班细节;

7. 船舶在豁免期间预计的港口时间表

在没有提供所有必要的最低适用文件和证据的情况下,发出任何豁免的请求将导致批准延误。

签发豁免的条件必须符合,以确保豁免的有效性,包括在船上保存提主管机关以支持该要求的任何证据/文件。

详情请参阅Marine Adivsory 05-2023 Requirements for Issuance of Dispensations.pdf

利比里亚旗有效文件清单和熟悉国家立法文件(Marine Notice RLM-300 INDEX 03/23 & RLM-105A)

利比里亚主管机关发布了有效文件清单,并发布了RLM-105A以使有关方快速熟悉国家有关海事立法,提醒海员了解并及时学习落实有关要求。

详见

LISCR23068_Liberia_20230905Marine Notices Index.pdf

RLM-105A Familiarization with National Maritime Legislation.pdf.pdf

LISCR23069_Liberia_20230905LISCR Marine Advisories by Date.pdf

利比里亚旗船舶需要携带的证书/出版物/文件清单(Marine Notice ADM-007 Rev. 07/23)

利比里亚主管机关接受MSC.1/Circ.1646通函关于船上应该携带的出版物、证书及文本清单内容并接受等效电子文件,请注意关注利比里亚Marine Notice ADM-007 Rev. 07/23 相关要求。


利比里亚旗公开发表的出版物、行业常用和必备的出版物,可参考:adm-002.pdf


利比里亚旗船舶需携带的相关出版物,请参考主管机关订阅网站 https://www.liscr.com/order-publications

LISCR RLM 现行清单的版本及描述,请参考主管机关发布LISCR25059_Liberia_20250422liscr-publications-by-date.pdf

LISCR RLM 现行清单适用船型描述,请参考主管机关发布RLM-232-A.pdf

安全和防污染规则操作安全检查表

1. 适用范围
船长负有职责确保所有安全设备包括救生和消防装置处于良好状态并立即可用。船长还应注意PSC检查越来越关注救生和消防装置的状况,事实上此方面在所有船舶PSC检查结果中持续产生了最大平均数量的缺陷。
2. 要求
2.1 船长应指定一个高级船员作为Designated Safety Officer来进行SOLAS公约涉及设备的每周和月度检查,并在Marine Notice INS-004附录中的检查表上签字以供船长在每月末进行审查。
2.2 上条所述的签字后的检查表副本应保存在船长或Safety Officer处,以便在船旗国检查员登轮检查时向其出示。船长亦可出示这些检查表副本给登轮的PSCO作为设备维护保养的证据。
船长应以合适的间隔期将2.1条所述的签字后的检查表原价寄给船东或管理公司,以使岸基管理公司确信所有设备经维护保养处于可用状态,不能有任何延误以防PSC问题。
2.3 如纠正行动需要公司协助如提供备件、新设备或安排岸基服务商,船长应立即申请以确保设备持续可用性并避免产生缺陷。船东应立即响应并与船长合作纠正。
3 上述检查的日期应按SOLAS公约第III章第20.6和20.7.2条的要求记入船舶日志。

关于令主管机关满意条款的解释(Marine Notice ADM-009 REV. 09/24)

利比里亚主管机关发布了针对IMO相关文件里涉及To the satisfaction of the Administration” 和“Requirements of the Administration”的解释,明确接受IMO有关解释或通函里适用条款,如IMO如相关条款对应,可接受IACS的统一解释或建议案,以及被ISO或IEC接受的标准及其他国际组织标准。如在上述引述文件中无法寻获依据,主管机关将联系被认可RO寻求意见。上述解释以外的情况主管机关将视必要性发布海事通告明确做法。

对IMO发布的非强制决议和通函,如船舶无法满足要求,相关公司应配合研究提供拟接受的技术要求的风险及等效等评估资料,由我社报利比里亚主管机关批准。

客户服务指南


利比里亚主管机关发布了面向客户的服务指南,相关业务具体可参阅LISCR25057_Liberia_20250422Client-Guidebook.pdf
LOAD LINE

签发多套载重线证书的全面授权(Technical Letter 2021-05, 03 December 2021)Technical Letter 2021-05-Exemption Certificates and Multiple Load Line Certificates-Blanket Authorization.pdf

主管机关授权CCS按照海事通告TEC-004, Rev. 02/22(多套载重线核定程序)要求签发多套全期载重线证书,而不需要主管机关事先许可或授权。

CCS需将签发的每一全期载重线证书副本提交 RegsandStandards@liscr.com,以便主管机关签发载重线变更记录簿(LLAB-Load Line Alteration Book)。

多套载重线核定程序(Marine Notice TEC-004, Rev.02/22)Marine Notice TEC-004 Rev.02-22-Multiple Load Line Assignment Procedures.pdf

替代海事通告TEC-004, dated 06/12Rev.07/20

1.0 政策

主管机关的政策规定,任何已授权核定多于一套载重线的注册船舶应签发LLAB(Load Line Alteration Book:载重线变更记录簿)LLAB仅适用于那些签发全期载重线证书的船舶,而不适用于签发单航次载重线证书的船舶。LLAB与相应的国际载重线证书的有效期保持一致。

2.0允许

可允许核定多于一套干舷,但同时只能显示一套。由主管机关签发的LLAB包含有关当前核定干舷的数据和签署页,以及从一套载重线更换到另一套载重线说明。主管机关关于多套载重线的程序要求如下。

 3.0初次签发

3.1 为了申请核定多套载重线,船东/经营人须向主管机关法规和标准部门书面申请,申请邮箱为:Regsandstandards@liscr.com.为了获得多套载重线,船东/经营人可向船级社直接提出申请,没有必要事先取得利比里亚主管机关的授权。

3.2 主管机关将会对申请进行评估,如果接受,主管机关将签发一份授权。船舶的所入的船级社将被授权去进行必要的几何、强度和稳性计算,并进行规定的检验以核定船舶的额外的载重线。

3.32然后,船级社将对每套核定的载重线签发相应的国际载重线证书。船级社或船东应将每一份长期证书的副本、表明船东申请与采取的措施的附信提交给主管机关邮箱:Regsandstandards@liscr.com. 船级社将为每一核定的干舷签发相应的国际载重线证书。船级社或船东应将每一全期证书的副本提交Regsandstandards@liscr.com

3.43 根据收到的资料,主管机关将向船东和船长签发附有相关要求的LLAB

3.54 LLAB将以电子版方式编制和分发给船东/经营人,以便他们存档并转发给船舶。

3.65 船上收到的电子版应打印出来以供继续使用,所附信函中所有要求应得到执行。

4.0换新

一旦LLAB签发后,船东有责任保持LLAB的使用和完整性,并在LLAB到期时向主管机关提出换新申请。如果船舶增加或删除干舷,船东还应申请修订LLAB。在这种情况下,在完成适用的检验后,船级社或船东必须将载重线证书的电子副本发送到Regsandstandards@liscr.com,以表明证书正在提交进行LLAB的重新签发或修订。

5.0条件

5.1 所有签发多套载重线证书的船舶必须在船上保留一份LLAB,以供船长和船级社验船师在验证载重线标志的任何变化时使用。LLAB有关的条件如下:

.1 船长必须确保在开始装货前,只在外板上显示预定航程的干舷标志,而其他所有的干舷标志都应被油漆涂去。

.2 应该只显示正在使用的载重线证书,其他所有未使用中的载重线证书应置于密封的信封并锁在船长的保险箱中。

.3 船长可根据适用的载重线证书和LLAB中规定的程序更改船舶的干舷标志,并将变更情况记入船旗国日志。在变更干舷标志时不需要船级社验船师在场。

.4 在载重线公约第14(c)条所要求的定期检验时,登轮验船师应核实载重线标志并在相应的载重线证书上签署。

.5 只可签发一套SOLASMARPOL公约的证书显示船舶的最大载重量。然而,如果船东希望法定证书显示另外的载重量,船级社有权签发多套法定证书以表明不同的载重量,而无需得到主管机关的进一步授权。使用中的法定证书必须与对外展示的载重线证书相对应。所有未使用的证书应置于密封的信封并锁在船长的保险箱中。

PS

 

客船-水下检验替代坞检

海事通告 TEC-008 Rev. 07-20.pdf

取代了海事通告TEC-008, dated 06/12

 

利比里亚关于客船在某些条件下允许潜水员在水下进行船底外部检查以取代干坞内检查的程序要求。

针对所有客船,SOLAS公约定义的客船是载客超过12人的船舶,这些载客不是船员也不从事船舶工作的任何工作。

1、程序要求如下:

1.1利比里亚旗客船的经营人应直接向签发客船安全证书的认可组织(RO)提出进行水下检查干坞检查的要求。

1.2认可组织(RO)评估有关要求,并在考虑所有有关资料后,将给出建议至主管机关副局长办公室(the Office of the Deputy Commissioner)。

1.3如果该要求获得批准,水下检查将按照IMO通函MSC.1/Circ.1348给出的指南和认可组织(RO)程序进行,以使检验验船师满意。

1.4认可组织(RO)应将所有代替干坞的水下检查结果通知主管机关。

2、限制情况

2.1船底外部检查在任何5 年期内不少于2 次应在干船坞内进行。在所有情况下,任何两次干坞船底外部检查之间的最大间隔不应超过36个月。

2.2 15 年及以下的客船(客滚船除外),主管机关会根据申请并考虑在任何五年期间内,将干船坞船底外部检查的最低次数由两次减至一次。在这种情况下,干船坞连续检查之间的间隔不应超过60个月。

2.3船龄超过15年的客船必须至少每隔一年在干船坞进行船底外部检查。可以按照1中程序要求,申请每隔1年进行一次水下检验代替坞内检验。

2.4对于所有客船,无论采用何种方法,船底外部检查均应在客船安全证书换证检验窗口期内(即证书有效期前三个月的时间窗口内)进行。

客船进水事故后的操作资料的要求(Marine Advisory: 26/2024)

利比里亚主管机关发布通告,要求2024年1月1日之前建造的,120米及以上或由三个及以上主竖区的客船,
要求在2025年1月1日以后得首次换证检验时采取船上配备稳性计算机或岸基支持的方法向船长提供安全操作信息。


利比里亚对客船水密门在航行期间开启的要求(Marine Notice SAF-016  Rev. 11/24)

利比里亚海事局发布的关于客船水密门管理的通知,主要介绍了客船水密门在航行中开启或保持开启状态的申请、评估、分类、操作要求及授权流程,详见附件文件:LISCR24163_Liberia_20241203saf-016.pdf
SC

提供给船长的稳性和纵倾资料(TEC-003

根据《载重线公约》第二章第10条的规定,应提供给每艘船舶的船长以足够的按批准格式填写的资料,使他能在装货或压载时避免船舶结构承受过分的应力,和确保船舶在不同的营运条件下有足够的稳定性。

 

适用范围

载重线公约第2章第10条要求适用于1968722日及以后安放龙骨或处于类似建造阶段的每条船舶。

 

要求:

1.0每一艘还没有按照SOLAS1974II-1章第5-1条的要求并考虑MSC/Cir.456通函和MSC/Circ.920通函中指南要求提供稳性资料给船长的船舶,“其船长应能获取令主管机关满意的必要的资料,以使他能用迅速而简单的方法获得有关各种营运状态下船舶稳性的正确指导。应将该稳性资料的副本提供给主管机关”。(参见SOLASII-1章第5-1条)

 

2.0为满足本条款,条款中的令主管机关满意意思是经船舶入级的船级社批准,此船级社应为得到利比里亚旗主管机关授权船级社

 

3.0 根据上述条款的要求应将稳性资料的一份副本提交给主管机关。船级社将稳性资料归档被视作已满足此要求。

 

4.0 船级社的规范应包括压载水置换程序的相关要求,从而使船舶稳性手册(Stability Booklet)也向船长提供必要的信息。

 

5.0 MSC.1/Circ.1228通函《经修订的船长在恶劣气候条件下和海况下避免险情导则》,为船舶在恶劣天气和海况下的操作提供决策依据,从而帮助他们避免在这些条件下可能遇到的危险情况。

 

6.07.0的内容为SOLASII-1章第19条破损控制资料的要求):

6.0此外,对于198491日或以后建造的客船、199221日或以后建造的干货船和200911日及之后建造的货船,船舶破损控制图应该在驾驶台永久展示或者在驾驶台随时可用,用于指导船长。破损控制图上应清晰显示每层甲板及货舱的水密舱壁限界面,水密舱壁限界面上的开口及其关闭装置和任何控制位置,以及扶正由于进水产生横倾的装置。此外,还应给船上高级船员提供包含上述资料的小册子。

 

7.0 200911日或以后建造的船舶中,对于适用SOLASII-1B-1部分稳性要求的船舶,破损稳性资料应为船长提供一种简单易懂的方法评估船舶在涉及一个或者一组舱室的所有破损情况下的残存能力。

详见LISCR24052_Liberia_20240515tec-003.pdf

姐妹船免除倾斜试验( TECHNICAL LETTER 2023-01/10 January 2023

利比里亚主管机关考虑到对SOLAS Reg II-1/5.2条款的长期适用性,在船舶空船测量确定的空载排水量和空船纵向稳心高度的偏差不超过SOLAS Reg II-1/5.2条款中所述的姐妹船所做倾斜试验的基本稳性数相关数值前提条件下,授权其被认可组织无需与主管机关联系而免除倾斜试验。

如有任何问题,请通过regsandstandards@liscr.com与利比里亚主管机关联系。

具体细节详见http://expert.ccs.org.cn/IIS/ewebeditor/sysimage/icon16/doc.gifTECHLTR_2023-1_-_Omission_of_Inclining_Test.doc

批准船舶结构通道手册--Marine Notice SAF-010 Rev. 01/23 

  利比里亚主管机关发布了基于经修订的SOLAS公约II-1章3-6条要求的船舶结构通道手册批准的海事通告,相关要求适用于2005年1月1日及以后建造的500总吨及以上油船和SOLAS公约IX章帝1条定义的20000总吨及以上的散货船,详见Marine Notice SAF-010.pdf
构造安全证书的中间检验和换证检验窗口 (Marine Advisory: 07/2023

本海事资讯的目的是提请注意构造安全证书的中间和换证检检窗口并提供必要指导,SOLAS公约XI-1章增加了不执行ESP规则的货船检验周期的协调。该规则允许在第二次或第三次年度检验期间或两次年度检验之间的18个月的窗口期内的任何时间来完成该构造安全证书的中间检验。该规例还允许在第四个年度检验时开始进行构造安全证书的换证检验,并在随后的一年内进行,以期在第五个周年日之前完成,实际上提供了15个月的窗口期来完成这项检验。

由于船底外部检验是中间检验和换证检验的一部分,船底外部检验(水中或干船坞)可以在这些窗口内的任何时间进行。只需要保证在安全施工证书的五年期限内至少有两次底测,在所有情况下,两次船底外部检验最大间隔不超过36个月。

应利用这些窗口进行必要的检验,包括船底外部检验,消除对这些检验展期的需要,并消除船舶被港口国滞留的可能性。被认可组织应制订适当计划并签署相关证书。

在极少数需要延期的情况下,请参阅参考Marine Advisory 28-2022 Extension of Statutory Renewal Surveys and Dry-dock Survey (1).pdf以获得申请展期的指导。

详请参考Marine Advisory 07-2023 Safety Construction Intermediate and Renewal Survey Windows.pdf
安全系泊要求 ( Marine Notice SAF-012 Rev. 07/23)

参考文件: 
(a) SOLAS 1974, as amended, ChapterII-1/3-8
(b) Resolution MSC. 474(102) 
(c) MSC.1/Circ.1619 
(d) MSC.1/Circ.1620 
(e) MSC.1/Circ.1175 
(f) MSC.1/Circ.1175/Rev.1
(g) MSC.1/Circ.1362/Rev.2

  利比里亚主管机关基于IMO相关通函要求发布了安全系泊的相关要求,具体如下:

1、2024年1月1日及以后签订建造合同,或如无建造合同在2024年7月1日及以后安放龙骨或处于类似建造阶段,或2027年1月1日及以后交船的3000总吨及以上的船舶,应符合经MSC.474(102)决议修订的SOLAS公约II-1章3-8条中第7条要求依据本海事通告1.1.1-1.1.3要求及上述参考文件(c),(f)和(g)相关要求;

2、2024年1月1日及以后签订建造合同,或如无建造合同在2024年7月1日及以后安放龙骨或处于类似建造阶段,或2027年1月1日及以后交船的3000总吨以下的船舶,应符合经MSC.474(102)决议修订的SOLAS公约II-1章3-8条中第8条要求依据本海事通告1.1.4要求及上述参考文件(c),(f)和(g)相关要求;

3、2007年1月1日及以后建造的船舶,应符合经MSC.474(102)决议修订的SOLAS公约II-1章3-8条中第4-6条要求依据本海事通告1.2要求及上述参考文件(e)和(g)相关要求;

4、对现有船和2024年1月1日之后建造的新船,应符合经MSC.474(102)决议修订的SOLAS公约II-1章3-8条中第9条要求依据本海事通告1.3要求及上述参考文件(d)和(g)相关要求进行检查和保养;


本要求不适用于SOLAS公约II-1章3-4条要求的应急拖带布置。

多发动机配置船舶的燃油供给隔离要求 (Marine Advisory: 31/2024 

利比里亚主管机关引述AMSA通告及IMO MSC.1/Circ.1321通函,强调多发动机配置船舶燃油管路的就地和远程切断要求,提醒做好船上人员的培训,做好维护保养并注意验证隔离设计和切断功能的有效性,特别是针对不经常使用的切断阀应作为验证重点。


货船脱险通道要求

利比里亚主管机关进一步明确在建货船脱险通道应符合SOLAS公约II-2章13.4.2.1条要求,如发现有问题,船级社应和主管机关及船东沟通如何处理。



利比里亚主管机关在Marine Advisory 08/2025/Rev.1中对货舱脱险通道的布置要求如下:
1. 对于2025年3月1日及以后建造的船舶,脱险通道应延伸至机舱最低层甲板。
2. 对于2016年2月1日及以后建造的现有船舶,如脱险通道布置不满足前述要求,满足以下要求的条件下可被接受:
(1)针对演习计划(从机舱底部将人员营救至脱险通道)进行修订,应包括使用担架或手推车或其他方式营救位于脱险通道附近的人员,撤离时应向被救援人员提供EEBD。这些要求应纳入船上SMS体系文件。
(2)根据修订后的计划开展的船员培训应进行记录。
(3)定期进行救援演习,用担架或手推车或其他方式将伤员从机舱最低处平台抬至脱险通道,并在航海日志予以记录。
(4)船级社对此的技术判定声明应保存在船上。声明内容仅用于说明由于船舶线型、结构、轴系布置、脱险通道位置等因素导致脱险通道不能延伸至机舱最低层甲板。
3. 对于2016年2月1日之前建造的现有船
如船舶脱险通道不能延伸至机舱最低层甲板,在满足上述(1)、(2)、(3)条要求的前提下,利比里亚主管机关接受此种布置。

SE

救生设备

LISCR20090-SAF-001_Rev.07-20.pdf

具体要求,参见原文。

救生设备-救生衣

SAF-006 Rev. 07/20 LISCR20093-SAF-006_Rev.07-20.pdf

具体要求,参见原文。

救生设备-救生服和保温用具

SAF-007 Rev. 07/20 LISCR20094-SAF-007_Rev.07-20.pdf

具体要求,参见原文。

救生设备-短期允许携带超过安全设备证书所允许人数的人员

SAF-008 Rev. 07/20 LISCR20095-SAF-008_Rev.07-20.pdf

具体要求,参见原文。

救生艇和救助艇、降落设备和释放装置的维护保养、彻底检查、操作试验、检验和修理供方认可(Marine Operations Note 05)

利比里亚主管机关将对符合本通知要求的服务供方签发认可证书,证书有效期3年,需进行年度签署。

2020年1月1日起,只有持利比里亚主管机关依本通知签发的授权证明的供方才可以为利比里亚旗船舶提供服务。

如果制造商不再经营或不再提供技术支持,利比里亚主管机关可case by case根据对以前对设备的授权和/或基于授权供方的长期经验和专业技能证明授权服务供方。

所有想申请为利比里亚旗船舶提供供方服务的机构和实体,包括为非本厂生产设备提供服务的生产厂家,须由利比里亚RO进行认可并签发授权证明。

1. 提交一份有签名的申请表格副本(见原文附件)。

   a. 申请应由依法负责其代表的个人、合伙人或主要官员签署。

   b. 申请表发送到:RegsandStandards@liscr.com.

   c. 申请批准后签发三年有效期的授权文件,到期后应提交新的申请。

 

2. 如果申请人拥有或经营多个供方,而该供方不包括在申请人的ISO质量体系中

   a. 每个此类供方都必须分别获得批准和授权。

   b. 申请表必须按照上述第1项填写,并分别提交给这些供方,以及所有适用的质量体系认证和RO审批证书。.

   c. 将向这些供方颁发单独的授权文件。

 

3. 如果申请人拥有或经营多个供方并且:

   a. 申请人拥有符合现行ISO9000标准认证的质量体系。

   b. 所有供方均在申请人的ISO质量管理体系下。

   c. 所有供方均在申请人的RO救生艇供方认可证书中。

   d. 申请人只提交一份申请。

   e. 根据申请人的ISO认证和申请人的RO认证,向这些供方分别颁发授权文件。

 

当主管机关审阅满意后:

1.签发有效期为3年的授权证明。该授权证明应有主管机关进行年度签署。

2.当该服务供方的ISO 9000体系中包含了子公司,这些子公司将分别获得一份单独的授权文件。

3.经授权的供方还需要与政府签订授权和报告协议。

4.经授权的供方名单可在www.liscr.com上查询。

对供方的单次授权

利比利亚主管机关针对船舶寻求救生设备检修供方服务所在港口无制造厂授权的供方服务情况,要求参考SAF-005.pdf第4.3条要求执行。

针对设备制造厂已关闭或不再提供技术服务的情况,主管机关将在要求拟检修供方提供此制造商此前对此类型设备检修授权或类似设备长期检修经验和专业知识情况下,评估考虑一事一议的形式批准单次检修。


授权文件的换新

为确保授权服务提供商授权的连续性,授权文件的续期申请可在现有授权文件到期前三个月提交。更新的授权文件有效期自现有授权文件到期之日起三年。

 

授权文件年度签署

授权文件周年日前后三个月,授权供方应接受RO审核员的年度审核。审核满意后,应向主管机关提交年度审核报告副本,主管机关将根据相关信息对授权文件进行签署。

服务供方的操作人员应:

1.由设备生产厂家或经授权的服务供方的适任人员进行培训并由生产厂家进行发证。培训和发证需满足MSC.402(96)第8.2款的要求;

2.在满足MSC.402(96)第8款的要求后,操作人员应获得证书,注明其任职水平和工作范围(证书中应注明拟从事的设备厂家名字和设备型号);

3.服务供方公司的进行室内培训和发证的适任人员应满足ISO 9000标准质量体系。该质量体系必须包含人员培训程序。

marops note 05_2022-rev.1-Authorization of Service Providers for lifesaving equipment.pdf

主题救生艇筏、救助艇和释放装置-测试、维修和维护

 

参考:(a)海事条例2.35

b)海事条例10.2965

c)《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第三章

d)经修订的国际救生设备(LSA规范)

e)经MAC.559(108)修订的MSC.40296)号决议

fMSC.40496)号决议

g)海事通告SAF-019

取代:日期为20207月的海上通告SAF-005

 

包括以下更改:

a.文件的修订;

b.修改了第4.2段,以满足SAF-019海事通知的要求。

c.修订了与防坠落装置(FPD)使用有关的第4.5

目的:

本通知为悬挂利比里亚国旗的船只上的救生艇筏、救助艇和降落设备的检查、维修和维护提供了指导。

 

请特别注意2.2充气救生筏和海上撤离系统的要求。

 

具体要求,参见LISCR25093_Liberia_20250616SAF-005.pdf

艇钩系统更换与FPDs的使用(2013年主管机关年会会议纪要)

LISCR接受IMO GISIS 艇钩评估资料库中列出的符合要求的艇钩清单。对于被声明不符合要求或需要改造满足要求或者没有列在IMO GISIS 艇钩评估资料库的艇钩,应给出法定缺陷,并要求不迟于201471日之后的船舶下次坞内检查对艇钩进行更换或改造。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艇钩或者需要进行改造来满足要求的艇钩,应安装防跌落系统(FPD)直至艇钩改造完成或安装了新的艇钩为止。如果检验时没有安装FPD装置,应签发有效期不超过90天的短期设备安全证书。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艇钩或者需要进行改造来满足要求的艇钩,应安装防跌落系统(FPD)直至艇钩改造完成或安装了新的艇钩为止。如果检验时没有安装FPD装置,应签发有效期不超过90天的短期设备安全证书。 我社可以直接签发短期证书,而后报备LISCR即可,不必事先向其请示。

救生艇应急演习(Marine Notice SAF-004)

利比利亚主管机关就救生艇应急演习出台了海事通告SAF-004。要求除客船外,每艘利比里亚船舶的船长每月应至少训练船员 进行一次火灾和弃船演习;并应按船舶培训计划规定,在任何六个月期间内每周进行 安全培训, 应包括通告2.5项的一项或多项培训。同时参考IMO MSC.1/Circ 1578要求给出了模拟释放自由降落救生艇指南。

根据《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第III/19.3.4.5条,配有救生艇的船舶的经营人可要求船旗当局签发一份豁免书,准许从事短途国际航行的船舶在其港口停泊安排和其贸易模式不允许在某一侧释放救生艇的情况下,不在该一侧释放救生艇。但是,所有此类救生艇应至少每三个月降放一次,并至少每年下水一次。

更多要求,参见saf-004.pdf


油漆间等易燃液体物料间的消防要求

FIR-002 Rev.07/20 LISCR20045-FIR-002_Rev.07-20.pdf

具体要求,参见原文。

消防系统和设施(Marine Notice FIR-001)

  利比利亚海事主管机关结合IMO相关要求,针对船舶消防系统及设施给出了详细检查、检修和试验要求。

详见FIR-001.pdf

EEBD配备(Technical Letter 2002-1(Rev.1)

所有利比里亚旗船舶按下述要求配备EEBD

1           所有船舶机器处所

1.1     机器处所应最少配备4EEBD,其中集控室配备两套, 每条脱险梯道配备1套。对于无集控室的船舶,CCS在评估其机器处所的布置、尺寸和通常在机器处所内工作的人数之后确定其机器处所内EEBD的配备数量,但最小不少于2套。

1.2     尽管如此,CCS在评估船舶布置、机舱典型活动和通常在机器处所工作的人数之后,可要求增加机器处所内EEBD的配备数量。

1.3     就本条而言,主管机关将通常在机器处所内工作的人定义为:在机器处所内保持观察的值班人员,集控室值班人员或通常在机器处所内工作间工作的人员。对于无人机舱,通常进入机舱对处所和设备进行巡视的人员和通常在机舱进行活动人员。

1.4     EEBD存放位置应清楚标识且易于到达,并能防护EEBD免于过热及其导致的损坏。

 

2           货船起居处所

2.1     起居处所应至少配备两套EEBD。如果起居处所的甲板室是分离的,应至少配备4套(每栋甲板室配备2套)

2.2     经评估船舶的布置和操作,CCS可要求增加起居处所内EEBD的配备数量。

2.3     EEBD存放位置应清楚标识且易于到达。起居处所内要求配备的EEBD不能存放于应急设备储藏室。

 

3           客船起居处所

3.1     客船起居处所应根据SOLAS II-2 Reg. 13.3.4.3, 13.3.4.4 and13.3.4.5的要求配备EEBD

3.2     EEBD存放位置应清楚标识且易于到达。起居处所内要求配备的EEBD不能存放于应急设备储藏室。

 

4           泵舱和类似处所

4.1     应考虑正常操作时,可能进入泵舱的人数,应提供与正常操作时,可能进入泵舱最多人数相一致的个人EEBD。这些EEBD应额外配备,不包括在机舱和起居处要求配备的EEBD之列.  船舶可以选择直接在泵舱内布置EEBD来替代为个人额外提供EEBD。若如此,泵舱应至少布置两套EEBD

 

5           训练用EEBD

5.1     应至少配备一套训练用EEBD,这套EEBD属额外配备,不包括在机舱和起居处要求配备的EEBD之内。训练用EEBD应清晰的标识以避免与即可用EEBD相混淆,且不能与即可用EEBD存放于相同的位置。

 

6           备件

6.1     配备10套及以下EEBD的船舶应至少配备1套备品配备11-20EEBD的船舶应至少配备2套备品,配备20套以上EEBD的船舶应至少配备总数10%但不多于4套备品 (本款适用于200271日以后建造的船舶-CCS)

 

7           EEBD认可

接受已取得船级社批准或认可的EEBD供船使用。如CCS认为可行,可以接受已被另一个船旗国政府授权机构批准的EEBD

 

8           随船船员

对于需经常在机器处所工作或活动的随船船员,在船上期间,建议各自携带个人的EEBD  

进入封闭处所程序以及进入封闭处所救援演习(Marine Notice SAF-003

利比里亚主管机关基于IMO A.1050(27)决议发布了针对进入封闭处所的程序和训练要求,并在此基础上要求船员了解这些操作,以免因擅自使用设备、阀门、停止通风或关闭呼吸机发生意外。

同时要求只有经过培训的人员才应被分配进入、担任救援人员:作为救援小组成员的服务人员。负有救援和急救职责的船员应定期接受救援和急救程序的培训。培训至少应包括:

.1 识别进入封闭空间时可能面临的危险;

.2 确认因接触危害而对健康造成不利影响的迹象在入口;

.3 了解入境所需的个人防护装备。

与入口有关的所有设备应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并在使用前进行检查。

利比里亚同时还对进入货物运输单元应采取的措施提出了进一步程序要求。

更多细节请参考

LISCR24134_Liberia_20241016saf-003.pdf

LISCR24103_Liberia_20240830marine advisory 28_2024.pdf

船舶远程识别跟踪系统(LRIT)(Marine Advisory 20/2024

符合性试验要求

1. 在利比里亚旗注册或重新注册时,需要对所有新的和现有的船载LRIT设备安装进行符合性试验,以确保船上安装的设备符合SOLASV/19-1.6条的规定,以及LRIT性能标准和功能要求。提交注册或重新注册的符合性测试应少于一个月(新造船没有时限),并由ASP按照2的要求进行。

2. 符合性试验(Conformance Testing应由利比里亚政府授权的测试应用程序服务提供商(以下简称“Testing ASP”)进行,其详细信息概述如下:

Pole Star Space Applications Limited

Email: lrittesting@polestarglobal.com 

(T) +44 (0)20 7313 7400

(F) +44 (0)20 7313 7401

已经在利比里亚国旗注册并由先前授权的ASP进行测试的船载LRIT设备不需要重新测试,除非该船需重新注册。

 

检验和发证

1. 被认可组织(RO),应考虑SOLASV/19-1.4.1条的符合时间要求,并符合MSC.1/Circ.1307/Rev.1-Section 8 & 9要求。在签发全期安全证书前应确保持有有效的符合性试验报告(Conformance Test Report)。

2. 对于新的和现有的设备,当船舶转换至利比里亚船旗,或转换船舶所有人保持利比里亚旗(重新登记),船东应提前安排ASP进行LRIT设备测试。当船舶提交测试安排证据后,RO可签发全期安全证书。

3. 当完成船端符合性试验后,ASP应向主管机关提交试验结果。

4. 对于小于500总吨但大于等于300总吨的不持有货船设备安全证书的货船,应通过检查船上有效的符合性试验报告来验证LRIT的符合性。

5. 在完成符合性试验后,ASP向主管机关提交报告,作为符合性试验报告的签发基础。

6. 主管机关将签发符合性试验报告,在测试完成后,ASP将向主管机关提供报告,船东无需跟进。

7. 对安全证书的签署和换新:根据MSC.1/Circ.1307/Rev.1相关要求,年度检验时如确认符合性试验报告继续有效,则可签署安全证书。换证检验时,如确认符合性试验报告继续有效,则可换发证书。如船上配有有效的符合性试验报告,则在年度、中间、期间、换证检验时无需对LRIT设备进行额外的测试或其他验证。

具体要求,参见

Marine advisory 20_2024.pdf

LISCR24074_Liberia_20240805isp-003.pdf

哈龙等消耗臭氧物质和全氟辛烷磺酸的限制使用 (POL-007 Rev.07/20)

具体要求,参见

LISCR20077-POL-007_Rev.07-20.pdf

marine advisory 16_2024.pdf

桥楼值班报警系统

TEC-010 Rev. 07/20 LISCR20106-TEC-010_Rev.07-20.pdf

具体要求,参见原文海事通告TEC-010 Rev. 07-20.pdf

替代了海事通告 TEC-010, dated 06/12

 

本通知旨在通知船东、运营商和管理人利比里亚主管机关有关桥楼值班报警系统(BNWAS)要求的政策。

 

2.0 201171日及之后安装BNWAS

201171日或之后安装的BNWAS必须经过型式批准,以满足2002520日通过的MSC.128(75) 决议要求的BNWAS标准。

 

3.0、对201171日前安装的BNWAS的接受情况:

SOLAS V19.2.2.4200965日通过的MSC.282(86)决议)规定“对201171日以前安装的驾驶台航行值班报警系统(BNWAS),主管机关可自行决定其后免除完全符合本组织通过的标准(2002520日通过的MSC.128(75) 决议要求的BNWAS标准)”

利比里亚主管机关将接受201171日前安装的未满足MSC.128(75) 规定的标准BNWAS,按照海事通告TEC-010 Rev. 07/20如下3.1的程序要求进行免除:

3.1 201171日之前安装上船的BNWAS需要经过利比里亚主管机关的评估,以确定该BNWAS系统可接受的程度。船东应依照利比里亚主管机关制定的核对表格(BNWAS Compliance Checklist.pdf)对在某一条或某类船舶上安装的BNWAS完成信息资料的填写并提交给邮箱Regsandstandards@liscr.com

3.2 主管机关在核对收到的表格后,会决定符合MSC.128(75)决议的要求程度。如果有需要,主管机关可以豁免MSC.128(75)决议中的某些要求。如有需要,当局可豁免某些参照规定(2002520日通过的MSC.128(75)号决议),但这些豁免不得以任何方式危及船舶的安全。

3.3如果主管机关确定应安装BNWAS是可接受的,主管机关将颁发一份免除证书,依据来源SOLAS V19.2.2200965日通过的MSC.282(86)决议)和2002520日通过的MSC.128(75)号决议。

 

4.0利比里亚主管机关颁发的豁免证书的换新

主管机关签发的长期免除证书的有效期与船舶的长期安全设备证书的有效期一致。免除证书必须在入级证书和法定证书换证检验窗口期内进行换新,其换新程序按照海事通告TEC-010 Rev. 07/20如下4.1的要求进行:

4.1在换证检验期间,参加检验的船级社验船师被授权签发有效期为5个月的临时免除证书,使用此临时免除证书直至主管机关签发长期的免除证书。

4.2邮件申请需要提交给主管机关,邮箱为Regsandstandards@liscr.com。邮件需要详细说明船舶信息和包括到期免除证书的复印件、新签发的临时免除证书复印件、到期的船舶设备安全证书的复印件和新签发的船舶设备安全证书复印件。

 

4.3在收到上文说的通知第4.2条所列的文件后,主管机关会签发长期免除证书,

 

5.0自动模式的使用

 

SOLAS公约第V章第19.2.2.3条规定“船舶在海上航行途中的任何时候,驾驶台值班报警系统BNWAS均应保持运行”,而第18条引述的BNWAS性能不低于的标准(MSC.282(86)决议)规定“BNWAS具有一种自动模式,当船舶自动驾驶仪启动时,BNWAS自动开启,当自动驾驶仪不工作时,BNWAS自动关闭

从操作的角度来看,使用自动驾驶仪来开启BNWAS是一种不完善的方法,造成了SOLASV19.2.2.3和性能标准中的“自动模式”条款之间的不一致。

5.1因此,根据IMO通函MSC.1/Circ.14742014523日发布)的要求,直到BNWAS标准MSC.128(75)决议被修订之前,临时的措施是,BNWAS自动模式,如果具有,船上不应使用。对于临时措施,船长和船舶安全主管(指定人员)应该按照下文5.2节的建议制定程序,纳入到安全管理体系中,以确保船舶满足SOLASV章第19.2.2.3条的要求,不使用自动操作模式

5.2建议这些程序至少包括下列各项:

1. 船长在即将离开驾驶位置时,应该确保BNWAS是“开启”位置;

2、每位值班驾驶员(NWO)在开始值班时,应确保BNWAS处于“开启”位置;

3、船长和值班驾驶员应对此进行航海日志的记录。

 

6.0 与航次数据记录仪VDR的连接

根据MSC.333(90)2012522日通过)修订的VDR的性能标准,适用于201471日及之后的BNWAS安装要求。MSC.333(90)5.5.10款要求驾驶室的强制报警需要记录在VDR设备中,该要求引用了A.1021(26)决议的表格10.1.1A.1021(26)决议适用于2010118日及之后安放龙骨的船舶。表格10.1.1BNWAS第一级听觉报警和BNWAS的故障或电源故障分类为强制性报警,因此应与VDR接口。考虑到整改的困难、维护问题和故障的风险,主管机关将接受BNWAS声音报警通过VDR的外部麦克风进行录制。

 

7.0自航式海上移动平台

主管机关将通过CASE-BY-CASE一事一议的方式考虑自航式海上移动平台BNWAS的安装申请豁免SOLASV19.2.2.319.2.2.4的要求事宜。

救生艇和救助艇、降落设备和释放装置的维护保养、彻底检查、操作试验、检验和修理供方认可(Marine Operations Note 05/2022)

利比里亚主管机关将对符合本通知要求的服务供方签发认可证书,证书有效期3年,需进行年度签署。

2020年1月1日起,只有持利比里亚主管机关依本通知签发的授权证明的供方才可以为利比里亚旗船舶提供服务。

如果制造商不再经营或不再提供技术支持,利比里亚主管机关可case by case根据对以前对设备的授权和/或基于授权供方的长期经验和专业技能证明授权服务供方。

所有想申请为利比里亚旗船舶提供供方服务的机构和实体,包括为非本厂生产设备提供服务的生产厂家,须由利比里亚RO进行认可并签发授权证明。

1. 提交一份有签名的申请表格副本(见原文附件)。

   a. 申请应由依法负责其代表的个人、合伙人或主要官员签署。

   b. 申请表发送到:RegsandStandards@liscr.com.

   c. 申请批准后签发三年有效期的授权文件,到期后应提交新的申请。

 

<!--[if !supportLists]-->2. <!--[endif]-->如果申请人拥有或经营多个供方,而该供方不包括在申请人的ISO质量体系中

   a. 每个此类供方都必须分别获得批准和授权。

   b. 申请表必须按照上述第1项填写,并分别提交给这些供方,以及所有适用的质量体系认证和RO审批证书。.

   c. 将向这些供方颁发单独的授权文件。

 

<!--[if !supportLists]-->3. <!--[endif]-->如果申请人拥有或经营多个供方并且:

   a. 申请人拥有符合现行ISO9000标准认证的质量体系。

   b. 所有供方均在申请人的ISO质量管理体系下。

   c. 所有供方均在申请人的RO救生艇供方认可证书中。

   d. 申请人只提交一份申请。

   e. 根据申请人的ISO认证和申请人的RO认证,向这些供方分别颁发授权文件。

 

当主管机关审阅满意后:

1.签发有效期为3年的授权证明。该授权证明应有主管机关进行年度签署。

2.当该服务供方的ISO 9000体系中包含了子公司,这些子公司将分别获得一份单独的授权文件。

3.经授权的供方还需要与政府签订授权和报告协议。

4.经授权的供方名单可在www.liscr.com上查询。

 

授权文件的换新

为确保授权服务提供商授权的连续性,授权文件的续期申请可在现有授权文件到期前三个月提交。更新的授权文件有效期自现有授权文件到期之日起三年。

 

授权文件年度签署

授权文件周年日前后三个月,授权供方应接受RO审核员的年度审核。审核满意后,应向主管机关提交年度审核报告副本,主管机关将根据相关信息对授权文件进行签署。

服务供方的操作人员应:

1.由设备生产厂家或经授权的服务供方的适任人员进行培训并由生产厂家进行发证。培训和发证需满足MSC.402(96)第8.2款的要求;

2.在满足MSC.402(96)第8款的要求后,操作人员应获得证书,注明其任职水平和工作范围(证书中应注明拟从事的设备厂家名字和设备型号);

3.服务供方公司的进行室内培训和发证的适任人员应满足ISO 9000标准质量体系。该质量体系必须包含人员培训程序。

MarOps Note 05-2022 Sep 22 - Authorization of Service Providers for Maintenance, Thorough Examination, Operational Testing, Overhaul and Repair of Lifeboats and Rescue Boats.pdfMarOps Note 05-2022 Sep 22 - Authorization of Service Providers for Maintenance, Thorough Examination, Operational Testing, Overhaul and Repair of Lifeboats and Rescue Boats.pdf

L-35 / L-35A 型号(制造厂:Pirolec) 火箭降落伞信号事故-Marine Advisory: 02/2023--03 February 2023

利比里亚主管机关发布了关于Pirolec生产的L-35/L-35A型号火箭降落伞信号事故案例,提醒注意不要使用型号L-35/ L35A, batch 0525/2021 – 113的火箭降落伞信号设备,详见MarineAdvisory02_2023-RedRocketParachuteFlareL-35_L-35A(Pirolec).pdf
关于德国生产某型号消防喷枪问题( Marine Advisory: 04/2024)

利比利亚主管机关发布通告,提醒关注德国生产某信号消防水龙喷枪质量问题,管理公司和船长注意安排核对,如发现船舶适用提及相关型号应要求立即更换。

航行安全-海图,出版物和航海通告(Marine Notice NAV-001 Rev. 02/22Feb 04, 2022更新,取代Marine Notice NAV-001, Rev. 06/12

本通告向航海者提供建议和指导,说明保持定期和有效的海图和出版物系统、更正和使用电子更新服务的重要性。

电子海图后备布置的验收,请参考Marine Notice NAV-001 Rev. 02/222节。

电子出版物在单机系统上的安装和实施,请参考Marine Notice NAV-001 Rev. 02/223节。

详细内容请参考利比里亚主管机关发布的Marine Notice NAV-001 Rev. 02/22.

关于现有客船消防设施的追溯性要求  (Marine Advisory: 32/2024)

利比里亚主管机关基于MSC.550(108)要求发布了关于关于现有客船消防设施配备的探测、报警、监控和固定式消防要求,提醒有关方关注并注意落实。

舵角指示系统要求(Marine Advisory: 38/2024

利比里亚主管机关基于相关事故报告和澳大利亚黑德兰港口要求发布了船舶舵角指示系统要求,同时建议船舶进行必要改造为舵角指示系统供电提供必要冗余。


宽体集装箱船靠泊休斯顿港口舵角指示要求(Marine Advisory: 02/2025

休斯顿港口引航机构要求靠泊休斯顿宽体集装箱船的舵角指示器应尽可能安装在驾驶位置的前壁,避免引航员在靠近前壁位置工作时无法及时关注到舵角信息,提醒此航线船舶注意纠正。


检验通知:

利比里亚海事部门参照美国海岸警卫队发布的“海事安全警示11-24”文件,通知对引航梯产品的真伪进行验证。

LISCR25008_Liberia_20250114marine advisory 01_2025.pdf

SR

应急无线电示位标(EPIRB)的要求

RAD-009 Rev. 07/20 LISCR20086-RAD-009_Rev.07-20.pdf

具体要求,参见原文。

船舶电台需要的文件

RAD-001 Rev. 07/20LISCR20081-RAD-001_Rev.07-20.pdf

涉及船舶电台执照的更多要求,请参考RAD-002.pdf

406MHZ卫星应急无线电示位标(EPIRB)用户协议、激活、停用和注销

RAD-006 Rev. 07/20 LISCR20084-RAD-006_Rev.07-20.pdf

具体要求,参见原文。

船舶电台/GMDSS日志以及保存事项(RAD-008 Rev.02/23

目的:

本通知规定应记录似乎对海上人命安全重要的与无线电通信服务有关的所有事件。

适用性:

本通知适用于所有装有船舶无线电台(包括GMDSS船舶无线电台)的悬挂利比里亚国旗的船舶。

具体要求,参见原文RAD-008.pdf

利比里亚接受Iridium的GMDSS终端设备(Marine Advisory 02-2022)


  利比里亚主管机关已经接受铱星(Iridium作为公认的海上移动卫星通信业务(MMSS),以提供GMDSS服务和MSI信息的传播。因此,经批准的铱星(Iridium)公司的GMDSS终端可以安装在悬挂利比里亚国旗的船舶上,以符合SOLAS公约第IV章关于GMDSSMSI的适用的要求。

 

Iridium终端的激活和注册

安装在悬挂利比里亚国旗船只上的Iridium GMDSS终端必须由一个主管机关认可的Iridium GMDSS终端服务提供商启动,并在适当时停用。主管机关认可的Iridium GMDSS终端服务提供商名单,请在此网址查阅(https://www.liscr.com/iridium-services)

根据国际电信规则(ITU),利比里亚国旗的船上任何Iridium GMDSS终端安装须报主管机关,以修改船舶电台执照和验证符合SOLAS公约第IV章的要求,并纳入主管机关的通信数据库。

 

为了此目的,经认可的Iridium GMDSS终端服务提供商将把所需的Iridium GMDSS终端信息提供给主管机关,以便在主管机关通信数据库中登记,以修改船舶无线电台牌照来指明Iridium为船舶地面站和GMDSS终端,将终端信息纳入ITU报告,并在适用时更新COSPAS-SARSAT数据库。

主管机关会适时地向该船签发经修改的船舶无线电台牌照,以表明已启用Iridium GMDSS终端。

 

A4海区的工作

   对于工作于A4海区,且船舶配备了具有DSCNBDP功能的MF/HF作为基本设备,同时配备了符合SOLAS IV10.1.1的移动卫星船舶地面站,主管机关接受铱星GMDSS终端作为工作于A4海区的双套设备。

请注意,该符合SOLAS IV10.1.1的移动卫星船舶地面站可以是1台第二套铱星终端、1台海事卫星终端或者其他IMO认可卫星终端。

 

行动

船东和经营人应遵循上述利比里亚旗船舶上启用铱星(IridiumGMDSS终端的指南。船东和经营人应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利比里亚旗船舶上的铱星GMDSS终端必须由主管机关认可的铱星GMDSS服务提供商之一激活。经认可的铱星GMDSS提供商可查阅以下网址

https://www.liscr.com/iridium-services.

Recgnized Iridium Services Provider.pdf

2、铱星GMDSS终端在利比里亚旗船只上的安装必须向主管机关报告。

 

有关问题,请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与主管机关船舶证书部门联系:

电子邮件:IridiumServices@liscr.com或电话+1 703 790 3434


对在印度水域使用舒拉亚卫星系统或铱星系统请注意主管机关要求Marine Security Advisory 04-2023.pdf

 

详见 LISCR22004-Marine Advisory_02-2022_Iridium GMDSS Terminals on Liberian Flagged Vessels.pdf


 利比里亚旗海上移动和海上移动卫星服务提供商-批准和操作程序请参考LISCR25053_Liberia_20250413RAD-003.pdf

   海事卫星终端激活和变化要求请参考LISCR25049_Liberia_20250404RAD-011.pdf
  
关于船舶和其他船舶上安装和使用的甚高频无线电通信设备延长合规日期的指南Marine Advisory: 21/2023


利比里亚主管机关就IMO和ITU规则变化影响到海事通信设备问题,出台了针对确保甚高频之间通信持续有效的应对指南,MSC.1/ Circ.1460.rev. 4延长了甚高频无线电通信设备更新的日期,以 确保安装在船上和岸上的甚高频无线电通信设备与国际电联为海上甚高频频段颁布的 修订频率和信道安排之间的兼容性。延期到2028年1月1日之后的第一次无线电检验符合该要求。

对SOLAS公约第IV章的修订 (Marine Notice RAD-010)

利比里亚主管机关发布通告提醒悬挂利比里亚旗船舶注意满足将于2024年1月1号生效的经修订的SOLAS公约第IV章要求,根据MSC.1/Circ. 1676接受延期执行有关性能标准。进一步明确了铱星GMDSS总端可用于利比里亚船旗船舶。

利比里亚主管机关同时明确单套配备的中高频设备即可作为A3海区的中频设备,也可作为备用的第二条中高频设备。

MARPOL

MARPOL公约历史修订文件

POL-001 Rev. 07/20 LISCR20072-POL-001_Rev.07-20.pdf

POL-001 Rev.11/24 LISCR24150_Liberia_20241114pol-001.pdf

具体要求,参见原文。

Condition Assessment Scheme (POL-008 v. 02/05 06/12 )

LISCR发布的CAS要求,详见Marine Notice POL-008。

电子油类记录簿

POL-012 Rev. 07/20 LISCR20079-POL-012_Rev.07-20.pdf

具体要求,参见原文。

船上油污应急计划和海洋污染应急计划的审批

POL-003 Rev. 07/20 LISCR20073-POL-003_Rev.07-20.pdf

具体要求,参见原文。

排油监控和系统手册的批准(POL-015 Rev.03/23)

目的:

本通知为船东、经营人和管理人员制定和批准排油监测和控制系统操作手册(ODMCS)提供指导,以满足《防污公约》附则I第31.4条的要求。

适用性:

该要求适用于150总吨及以上的装有放油监测和控制系统的油轮。

本海运通知为ODMCS失效时的手动监测方法和排放程序提供指导。根据《防污公约》附件I第31.4条要求的所有ODMCS手册应由主管当局或授权的RO批准,ODMCS手册的模型格式见附录1,排油监测和控制系统(ODMCS)计划问卷见本海运通知附录II。详情请参阅POL-015.pdf

对实施MARPOL附则V修订防止船舶造成垃圾污染的解释(Marine Notice POL-013)

利比里亚主管机关发布了关于对实施MARPOL附则V修订防止船舶造成垃圾污染的解释,除另有规定外,经MEPC 246(66), 265(68) and 277(70)修订的MARPOL 附则V适用于所有悬挂利比里亚旗船舶。

Marine POL-013 (Rev.09/24),根据MEPC.360(79)要求,2024年5月1日起,100总吨以上的船舶,需备有《垃圾记录簿》。

Rev. 11/24 新增,将红海区域定义为“特殊区域”。

详见利比里亚主管机关发布的 LISCR24151_Liberia_20241114pol-013.pdf

附则VI的实施(POL-009)


2022年新增12.3.12

船上在用燃油应安装或指定能够对代表性燃油进行取样的取样口,应考虑MEPC.1/Circ.864/Rev.1 – 2019的要求。对于202241日级以后安放龙骨的船舶应在交船时满足要求;对于现有船(202241日级以前安放龙骨)应不迟于202341日及以后的第一个IAPP换证检验。

取样口应考虑船上使用的不同等级的燃油。可接受服务于一个及以上的用油设备的公用燃油供油管的单一取样口。每一等级燃油及每一供油管道应设有一个取样口而不管用油设备的布置情况。应对焚烧炉引油管、惰性气体发生器、应急发电机以及液压泵站的驱动机器的取样口予以考虑。

取样口的数量和位置应由登轮验船师予以确认。制定的取样口应在IAPP换证后在证书中予以显示。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要求不适用于船舶低闪点燃油推进装置。

新增12.3.13 MEPC.1/Circ.889为船上使用或者预用燃油取样提供指南。


2023年8月23日新增:

a.增加第11.2.5段,指定地中海为硫氧化物排放控制区。

b.增加第12.3.6段以包括地中海硫氧化物排放控制区

c.修订第12.3.8段,以包括《船用硫化物记录簿》。

d.修订第14.7段,包括最低闪点要求。

e.修订第15.10.3段,包括使用标准化格式(见附件8)向主管当局报告恢复功率限制的情况,并增加第15.10.6段增加对轴或发动机功率限制船舶的操纵图表/告示要求。即可越控轴功率限制或发动机功率限制的船舶要求在驾驶室提供两套操纵图标/告示,一套为非限制功率情况,一套为限制功率后情况;对不可越控的轴功率限制/发动机功率限制要求提供限制后的操纵图表/告示情况。

f.修订第15.11段,包括没有换算系数(CF)的燃料分配。

2023年11月修订

a.更新第4.2.1分款,包括修订的检验和发证指南EEDI

b.修订MEPC244(66)号决议,更新第12.5.5(a)段。

c.修订第14.3段,包括电子格式的燃料交付单。

d.更新第15.10段,包括对MEPC335(76)号决议的修订。

e.增加新的分段15.10.515.10.9

f.修订的15.10.315.10.7分款

请验船师注意关注并核查本次15.10段相关要求是否记录正确。

2024年1月修订

a.功率限制解除后再恢复限制应向主管机关提供相关文件并由其在尽早合适机会安排确认。

b.对不可越控功率限制主机,相关法定证书应填写限制后的主机功率;

2024年7月修订

a.增加了验证方的定义;

b.修改第12.2(氮氧化物)条,包括报告所有接受的Tier II发动机替代Tier III发动机

c.更新第12.3.14 (SOx)条,澄清要求不适用于气体燃料系统。

d.关于燃料油质量的第14节进行了修订,以反映将列入燃料油交货单的低闪点燃料和气体燃料。

e.修改第14.7节,包括对燃油取样指南的修订。

f.修订第15.10节,包括使用动力储备时的新报告格式。

g.修订第15.11节,包括从202511日起自愿提前收集数据,包括向海事组织报告的每种燃料类型和使用的燃料消耗数据。

h.修订第16.7条以允许记录“其他数据”。

i.附件34578与附件1的补充一起更新。

j.还包括新的附件910


2024年10月新增:

a.根据MEPC.395(82)决议“船舶能效管理计划编制指南2024”修订第15.11节。

b.修订附件4和5;附则IV和V。


2025年2月新增:

1.修订第7.1节,如船舶持有的 EIAPP 证书由主要船旗主管当局(如澳大利亚、巴西、加拿大、中国、法国、德国、意大利、韩国、挪威、俄罗斯、英国和美国),或由利比里亚认可的 IACS 成员签发,则船舶换旗至利比里亚时,不用重新签发EIAPP证书。

《防污公约》附件VI 2020全球硫限量实施指南 海事公告17/2019海事公告17-2019.pdf),20191224日。

202011日起,在指定的排放控制区域(ECA)之外航行的船舶上使用的燃油的硫含量限值,将从3.50% m/m减少到0.50% m/mmass/mass质量百分比)和202031日及以后,在指定排放控制区以外航行时,船上携带使用的燃料油含硫量不得超过0.50% m/m

在过去12个月里,利比里亚行政当局一直在答复与筹备、实施、运作和执行有关的许多问题,包括废气净化系统。以下是最新问答环节的总结,如有必要,还将进行扩展。

https://www.liscr.com/sites/default/files/online_library/IMO%202020%20Global%20Sulphur%20Limit%20-%20Guide%20for%20Liberia%20Registered%20Ships%20and%20Frequently%20Asked%20Questions.pdf

国际海事组织2020年全球硫限值-利比里亚注册船舶指南和常见问题国际海事组织2020年全球硫限值-利比里亚注册船舶指南和常见问题.pdf

其中利比里亚主管机关关于EGCS(废气净化系统)的要求

 

问题29. 202031日起,含硫量大于0.5%的燃油的携带禁令是否对脱硫塔例外?如果是,在那些有规定?

是的,安装有满足MARPOL 附则VI4.1条要求的等效设备或替代设备(例如EGCS废气清洗系统)的船舶,其设备与使用最大0.50%的硫燃料相比,在减少SOx排放方面至少是相同效果的。此船舶在202031日起还可以携带硫含量超过0.50%燃油。这将反映在202031日以后使用的新的IAPP证书格式中,证书格式中为没有等效设备的船舶增加了一个新的复选框,说明携带使用的燃料油含硫量不得超过0.50%IAPP证书的新格式将不迟于202031日之后的首次IAPP定期检验进行签发。

 

 

问题30. 使用经过批准的EGCS系统,签发IAPP证书的程序?

 

对于EGCS系统的安装的批准,每次安装都需要由船旗国主管机关根据MARPOL附则VI4.1(等效)MARPOL附则VI14 (硫氧化物Sox和颗粒物质PM)的等效进行批准,同时考虑IMO关于EGCS的指南(MEPC.259(68) 决议)

主管机关将通过文件审查和相关检验来验证对IMO指南的符合,利比里亚主管机关将根据提交的报告给予等效的批准。为获得批准,项目信息和报告应由认可组织(RO)提供,包括:

1.船上经过批准文件(SECP――Ox排放符合计划、ETM――EGC系统技术手册、OMM――船上检测手册、EGC记录簿);

2. 符合国际海事组织指南的声明,关于证明文件、测试报告和监测系统;例如使用声明Form SOC(EGC);

3. 在安装和海上试航检验后排放验证和检验报告和(对于根据方案A进行认证的情况)SOx排放符合证书副本;海试测试报告、检验报告或checklist、硝酸盐分析报告;

经审查满意后,主管机关将向该船发出接受等效布置的信函,并根据附则VI/4.2条将此信函通知国际海事组织GISIS(全球船舶信息系统)。

对于上述船载文件的批准,船载文件(SECPETMOMMEGC记录簿)需要经过船旗国主管机关根据IMO的指南进行批准。在这方面,认可组织RO被授权去审查和批准这些文件。

在等待洗涤水中硝酸盐分析时,主管机关将授权RO签发一份短期的IAPP证书和该证书包含的设备记录,有效期5个月,主管机关接受船舶的等效布置。并同样根据附则VI/4.2条通知国际海事组织GISIS(全球船舶信息系统)。在完成对洗涤水中硝酸盐的分析后,主管机关会授权RO签发一份长期的IAPP证书。

主管机关鼓励船东按照所附MEPC.259(68)决议附录3的规定,收集洗涤水样本数据,并送交主管机关。同时建议在海试及接下来的2年内每隔12个月发送一次样品数据 (至少3)。建议已提供该资料给主管机关并令主管机关满意的船舶,应获得已经安装设备对于符合未来可能更严格的洗涤水排放标准的豁免。

 

问题31、在202011日以后,硫含量超过0.50%的燃油可否携带上船并用于海上试航期间洗涤器的测试和调试?

 

202011日起,不得因洗涤器安装的延迟豁免遵守此规定。

尽管不能保证港口国同意,但利比里亚主管机关将准备与船东/经营人和特定港口国合作,使得船舶在202011日之后继续携带不合格燃料的情况,仅用于在安装洗涤器后使用。如果船厂具有一个安装洗涤器的合同,相信港口国会特殊考虑。如果进行调试测试所在的港口国允许在202011日之后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燃料测试洗涤器,利比里亚主管机关也将接受。

此外,一直到安装洗涤塔,船舶应被相信从202011日起船上携带和使用符合要求的燃油,除非符合燃料不可用,在此种情况下,在这种情况下,燃油不可获得报告(FONAR)应该按照MEPC.320(74) 决议附录1的内容被完成并提交。

202031日或之后,在使用不合格燃料进行EGCS调试试验时,船东应向主管机关提供下列资料:

1EGCS调试计划、海上试航日期和地点的详细信息,202031日或之后船上残留的符合和不符合燃油的任何记录,以及为了应对任何第三方/PSC检查的燃油消耗记录的信息。

2、任何装有高硫燃油的舱柜必须密封,相关布置并由船级社验船师进行适当的见证和验证。

3、在上述情况下,船级社必须提供一份声明,以证明该布置的验证和和签注。该声明应提供给主管机关办公室。

4、在开始EGCS调试过程和海上试航时,油舱的拆封过程应该被船级社验船师见证,同时,一个声明应该提供并提交给主管机关办公室,连同一个即将使用高硫燃油的BDN和任何可用的试验室的化验报告的复印件。

 

32、使用洗涤器时,燃油含硫量是否有限制?

 

对于符合方案BScheme B)的洗涤器,是通过持续的废气监测证明符合排放要求,因此只要系统能够使用,且所有参数均在限制内,燃油含硫量就没有限制。

对于符合方案AScheme A)洗涤器,使用参数检查法,其含硫量不应超过经认证的最高含硫量,该最高含硫量可在SOx排放符合证书(SECC)中找到。

临时性符合MARPOL附则VI EEXI要求指南(Marine Advisory 16 2023)

本海事咨讯的目的是为临时遵守MARPOL公约附则VI关于EEXI要求提供指导。2021年修订的《国际防污公约》附则VI第4章(能效)规定,,须于2023年1月1日或之后在实施与 IAPP 证书有关的首次年度、中间或换证检验时(以先到为准)验证 EEXI 符合要求。

如因采购及安装所需的轴/主机功率限制系统出现延误而要求延长符合这些规定的期限,则须向船级社提供一份临时船上管理手册以供验证(如该船级社因时间限制而未能验证该数据,则可将该数据提交主管机关以供核实,电子邮件地址为 planapproval@liscr.com)。在收到上述临时船上管理手册后,主管机关会发出一封信授权在必要的时间内使用临时船上管理手册,并授权在同一有效期内签发一份符合最新格式的短期能效证书并注明主管机关已允许采取临时符合EEXI要求的方法,后续将尽快安装轴/主机功率限制系统。需要注意此时IAPP有关的检验应该完成且证书应该完成签署或换发。

临时船舶管理手册应说明船舶在安装轴/发动机功率限制系统并提供技术及操作条件,以便(a)功率限制方法及(b)任何动力储备的使用均符合 EEXI 的要求前,如何以人工方式控制能效要求。上述手册还应包含使用储备功率、记录和利用本咨询所附标准格式向主管机关报告(regsandstandards@liscr.com)和相关目的港主管当局的程序。同时应考虑在此期间实施SEEMP验证和CII的相关要求。

详见MarineAdvisory_16_2023_Guidance on interim compliance with 2021 Revised MARPOL Annex VI EEXI Requirements.pdf

水下噪声
IMO通过了MEPC通函《经修订的降低航运造成的水下辐射噪声对海洋生物不利影响指南(MEPC.1/Circ.906/Rev.1以解决对海洋生物的不利影响。LISCR25005_Liberia_20250106marine advisory 40_2024.pdf

具体要求,参见原文。

部分港口和海域禁止开式EGCS洗涤水排放

禁止EGCS洗涤水排放的港口和海域清单详见 https://futurefuels.imo.org/home/training-and-cooperation/useful-tools/

为避免船舶违反相关港口和海域的规定而被罚款,利比里亚主管机关建议船舶在抵达港口或海域时咨询当地管理部门。

IMDG

IMDG Code 和医用氧气携带要求 (TEC-005)

 

利比里亚主管机关关于IMDG code和医用氧气瓶携带的要求

 以下要求适用于装运经修订的SOLAS公约第VII章第1条所定义的危险货物的所有船舶,以及装运IMDG规则所规定的作为海洋污染物的物质、材料或物品的所有船舶(不计其船型与大小)。不适用于船舶的物料和设备。同时适用于化学品运输船和气体运输船,不适用原油运输船。

1、一般要求

SOLAS 74公约机器修正案第VII章给出了对于以包装形式或固体散装形式装运危险货物的一般要求。MARPOL公约附则III适用于装运IMDG所规定的包装形式海洋污染物的有害物质的所有船舶。利比里亚旗船舶装运危险货物和海洋污染物均应符合经修订的IMDG规则的要求。

2.0为满足这些要求应:

2.1 以包装形式或固体散装形式装运危险货物,或装运海洋污染物的所有利比里亚旗船舶必须携带经修正的IMDG规则的最新文本(第1册和第2册,Volume 1 and Volume 2

2.2以包装形式或固体散装形式装运危险货物,或装运海洋污染物的所有利比里亚旗船舶必须携带经修正的IMDG规则的补充本Supplement)。IMO出版的IMDG规则的补充本录包括了应急响应程序、医疗急救指南(MFAG)、报告程序、包装货物运输单元指南、安全使用杀虫剂的建议案和INF规则。

医用氧气

IMDG规则第1册中的货物详情给出了各种货物的医疗风险。对于某些货物IMDG规则要求按照MFAG要求携带氧气复苏设备。总的来说,近乎所有IMDG规则所列出的货物都要求医用氧气。

3.1 医疗急救指南(MFAGMedical First Aid Guide)要求携带有至少44L/200bar的氧气,要求如下:

 3.1.1 一个40L/200bar的医用氧气瓶,位于船舶医务室,可直接使用,设有一个流量计(两个接口),可同时为两个人供氧,和

 3.1.2 一套完整的便携式设备,随时可用,带有12L/200bar的医用氧气瓶和1个同样2L/200bar的备用气瓶;由于某些港口的限制,在某些港口再重装的压力最大为150bar,主管机关可以接受额外配备备用气瓶,条件是至少有800L氧气以所需的流量供便携式气瓶使用。

 3.1.3 如果系统设置为可同时为两个人供氧,可以使用两个20L/200bar的医用氧气瓶来满足对于40L/200bar氧气瓶的要求。

 3.1.4如果系统设置为可同时为至少两个人供氧,可以使用四个10L/200bar的医用氧气瓶来满足对于40L/200bar氧气瓶的要求。

3.2 医用氧气瓶可设置在船上医务室里面或外面。如果位于医务室内,应确保医务室适当通风以防氧气自瓶体逸出,气瓶存放位置应使气瓶不易遭到损坏或破坏。如果位于医务室外,气瓶应位于受保护的位置,不暴露于过热、火焰或腐蚀性空气中,且不易遭到损坏或破坏。氧气瓶的设置存放位置必须使船级社可以接受。

3.3 医用氧气瓶和复苏设备应按照制造商的说明进行年度检修。检修应由经过培训的适任人员(如经过船上医疗救护培训的大副或二副)进行,并应使船级社接受。

3.4 钢瓶内气体应按制造商要求进行检查和换新,或者在没有制造商说明的情况下,每3年进行检查和更换。钢瓶每5年应进行水压试验,除非制造商规定了不同的间隔期。

详见LISCR25019_Liberia_20250205tec-005.pdf

Mobile Offshore Drilling Units/Mobile Offshore Units

具体要求参见 TEC-007 / 1/00

谷物装运Marine Notice TEC-006 Rev.06/12

1. 适用范围

SOLASVI章相关条款全部适用于20总吨以上的利比里亚旗船舶(包括用于装运谷物的非自航驳船)的谷物装载布置的批准。

2. 所有利比里亚旗船舶的谷物装载布置应按海事规则No. 7.191VI章进行批准。19805月之前建造的船舶按1960SOLAS公约第VI章第12条,或IMO决议A.262(VIII),或IMO决议A.184(VI)进行的批准依然保持有效。

3. 在应用SOLASVIC部分“谷物隔壁强度”之要求时应考虑MSC/Circ.363的要求。

4. 应直接向船级社提交与谷物装载布置有关的装载计划、计算书或其他资料供批准。

谷物装载

 

海事通知TEC-006 Rev. 07-20.pdf

替代了海事通知 TEC-006, dated 06/12

 

1. 适用范围

SOLASVI章相关条款全部适用于20总吨以上的利比里亚旗船舶(包括用于装运谷物的非自航驳船)的谷物装载布置的批准。

 

2、所有利比里亚旗船舶的谷物装载布置应SOLAS公约第VI章的要求和MSC1.Circ.1538的要求进行批准。19805月之前建造的船舶按1960SOLAS公约第VI章第12条,或IMO决议A.262(VIII),或IMO决议A.184(VI)进行的批准依然保持有效。

 

3、在应用SOLASVIC部分“谷物运输”之要求时应考虑MSC/Circ.363MSC/Circ.488MSC.1/Cirv.1538的要求。

 

4、应直接向船级社提交与谷物装载布置有关的装载计划、计算书或其他资料供批准。所有的IACS正式成员船级社都已得到利比里亚的正式授权,批准利比里亚国旗船只的谷物装载的情况。所有的IACS正式成员船级社还被授权代表主管机关用主管机关规定的格式签发官方谷物装载证书。

 

替换日期为07/20的通告TEC-006

包括以下更改:

a.增加了新的参考文献(i)。

b.1.0节中对参考(g)的引用已更正为参考(h)。

c.修改第3.0节,删除对IACS成员的提及。

具体要求,参见原文。

LISCR25025_Liberia_20250218tec-006.pdf

有关压载水公约咨询的回复(主管机关邮件)

1. CCS可以以主管机关名义进行检验和签发国际压载水管理证书。检验日期应为实际检验日期,有效期应从201798日起不超过5年。应注明该证书从201798日起有效。

2. 利比里亚主管机关注意到MARPOL公约或HSSC导则没有规定来禁止船东提前进行IOPP换证检验和使IOPP证书与其他法定证书不协调。

主管机关鼓励船东保持所有法定证书的协调,但是也意识到可能有船东认为不协调是必要的并由此行动的情况。这种情况下,船东应告知主管机关和签发相应证书的RO。如果IOPP证书不协调,船东应确保采取措施在最早时机将所有法定证书按HSSC导则进行协调。

压载水公约的生效MA:14/2016Marine Advisory 14-2016.pdf

 

1201798日起,适用压载水公约的船舶需要持有经批准的压载水管理计划、压载水记录簿和根据经修订的B-3条进行压载水管理。适用公约的船舶,除了浮式平台、FSUsFPSOs,也需要接受检验和签发证书。

2201798日之后的首次IOPP换证检验时,船舶需要满足D-2标准(即安装BWMS)。为了有更多时间使新系统变得可选和使船东决定和安装哪种系统,主管机关已经同意,船东可决定他们是否愿意提前进行IOPP换证检验,以额外的获得45年的时间来看看是否可获得新系统。

3、根据BWM.2/Circ.40,主管机关已向船级社提供了有关提前签发国际压载水管理证书的说明,应注明证书从201798日起生效,连同主管机关或船级社签发给船公司的声明一起,当已收到BWMP,自收到之日起的3个月内允许该船舶携带未经批准的BWMP营运。

有关BWMS的安装,主管机关授权船级社为具体的船舶进行安装检验、批准操作和技术手册。

 

具体要求,参见原文。

压载水公约实施、检验和发证要求(POL-014)


利比里亚主管机关发布并更新了关于压载水公约实施过程中的适用范围、例外、免除和等效情况,并就如何符合压载水公约要求给出了指导。同时对检验和发证要求进行了进一步明确。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从2022年1月1日开始的初次检验应确认压载水系统已经进行了调试试验,以验证任何压载水管理系统的安装证明其机械,物理,化学和生物过程工作正常,并考虑到指南BWM.2 / Circ.70 / rev . 1的要求。实施为任何压载水系统进行安装检验的附加检验时同样应按照上述要求执行。

代表性样品的收集和分析需要由独立于BWMS制造商或供应商的个人或公司完成; 船舶船员或船厂工人可以收集和使用设备进行样品测试。如果使用实验室,则应通过ISO/IEC 17025认证以执行该工作。

对该海事通告3.1.1范围之外的船舶应要求每年进行检验以验证压载水公约的符合性。

对船舶仅满足D-1压载水置换标准的情况将由主管机关负责压载水管理计划的审批和发证和后续检验工作直至船舶符合D-2标准。

在根据3.1.1条款款对船舶进行任何检验后,未经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对船舶的结构、任何设备、配件、布置或与压载水管理计划有关并在检验范围内的材料进行任何更改,但直接更换此类设备、配件或非主要部件除外。

主管机关就船舶遭遇港口挑战水质给出了临时性操作指引,并提出了船员培训和熟悉操作要求。同步增加了处理生活污水和灰水的要求。

建议每艘船应配备生物污垢管理计划和记录本,应符合MEPC Resolution 378(80)和MEPC.1/Circ.918。


具体要求,参见LISCR25086_Liberia_20250603POL-014.pdf

压载水管理计划(Marine Notice POL-005)

利比利亚旗船舶压载水管理计划由主管机关负责审批,相关要求详见POL-005-Ballast Water Management Plans (BWMP).pdf
压载水记录簿 

1、利比里亚主管机关基于即将生效的MEPC.369(80)决议要求发布了海事通告(Marine Advisory: 30/2024),鼓励利比里亚旗船舶在202521日之前提前使用更新格式的压载水记录簿。


2、利比里亚主管机关发布了海事通告(Marine Advisory: 10/2025),对压载水记录簿中“final total quantity retained”的填写做了说明,此处应记录所有压载舱的总容量,而不是单个压载舱的容量。

详见LISCR25060_Liberia_20250422Marine-Advisory-10_2025.pdf


Intertanko “挑战水质港口”数据库

Intertanko的“挑战水质港口”数据库汇集了其成员发布的关于影响压载水处理装置操作的挑战水质港口报告。该数据库能帮助船舶可根据MEPC.387(71)指南的建议,在抵达挑战水质港口时制定航行计划及采取相应的措施。

该数据库包含了众多挑战水质港口的位置,

2024年10月24日起,Intertanko挑战水质港口数据库向相关方开放提交数据。

有害物质和回收检验(MARINE OPERATIONS NOTE 01/2023,23 March 2023 

本海上作业说明为船东、经营人、认可组织和船长提供信息和实际指导,以最有效、精简和注重质量的方法根据《香港公约》第5条及《欧盟船舶回收条例》第12条的规定来发展和维持有害物质以及根据《香港公约》第11条签发“国际适合拆船公约证书”

具体要求,参见MARINE OPERATIONS NOTE 01-2023.pdf

LISCR25048_Liberia_20250404POL-016.pdf

海事通告No. 2-011-56, Mar/2020 MN-2-011-56.pdf

主要内容:

1.0 定义

2.0 认可标准

3.0 认可标准

4.0 获得认可的程序

5.0 认可的IHM公司 IRI24117_Marshall Islands_20241105MI-298I-B.pdf

具体要求,参见原文。

有害物质和回收检验和发证(MARINE OPERATIONS NOTE 01/2024,Rev.1


自2024年4月1日起利比利亚主管机关将自行全权负责涉及香港公约的检验工作。根据最新授权协议,202441日起,只授权CCS执行依据香港公约(及欧盟拆船条例)进行新造船的初次检验,并签发临时有害物质清单证书 (Form CIHMi(LBR)。由检验单位负责将临时证书连同检验报告及IHM PART I,发送给主管机关RegsandStandards@liscr.com,申请签发全期证书

不再授权我社签发临时适拆证书。

详见

marine operations note 01_2024_rev.1.pdf

LISCR24045_Liberia_20240502marine operations note 02-2024_rev.1.pdf

Liberia_20250502POL-016.pdf


利比里亚要求绿色船舶回收中最后一次航行的相关程序 (Marine Notice POL-017)

利比里亚主管机关针对船舶最后一行次驶往拆船厂发布了船籍注册限制、有效期及检查和展期要求。

对石棉和全氟辛烷磺酸使用的限制

一、对石棉的限制
1.对于2002年7月1日之前建造的船舶
有害物质清单第一部分应标明石棉的位置和数量,如船上确有石棉材料,应根据MSC.1/Circ.1045编制维护和保养计划。
如剥落的涂层、隔热材料或衬材中含有石棉,应根据MSC.1/Circ.1045给出的Checklist对其状况进行评估。船上应根据评估结果,请专业第三方进行修复处理。
2. 对于2002年7月1日以后且2011年1月1日之前建造的船舶
和SOLAS II-1/3-5条要求一样,仅允许部分情况下新装材料或设备含石棉。
如发现垫片中含有石棉,主管机关可允许船舶根据MSC.1/Circ.1045的要求,不进行移除,而是制定维护和保养计划。当相关系统进行修理或移除时,垫片应移除。
当发现其他材料或设备中含石棉时,应在三年内由专业第三方进行移除。主管机关可允许签发不超过3年有效期的免除证书。在免除期限内,船公司应根据MSC.1/Circ.1045的要求制定维护保养计划,提交主管机关审阅。
3. 对于2011年1月1日及以后建造的船舶
所有新装设备和材料均禁止含有石棉。当发现含有石棉时,应立即安排移除。主管机关可允许签发不超过3年有效期的免除证书。在免除期限内,船公司应根据MSC.1/Circ.1045的要求制定维护保养计划,提交主管机关审阅。
4. 500总吨以下的船舶应参照上述要求对石棉进行管理。

二、对适用MODU规则的设施上石棉的控制
2024年1月1日以后禁止新装含石棉的材料或设备。
对MODU工作部件(详见MSC.1/Circ.1671)的任何修理、更换、维护或增加,都应持有所使用材料的无石棉声明。
对石棉的管理参照对船舶的要求,详见MSC.1/Circ.1672。

三、对船上PFOS的管理
对2026年1月1日及以后建造的船舶,或者移动平台,应禁止新装含PFOS的消防设备。
对2026年1月1日以前建造的船舶或移动平台,应在2026年1月1日以后的第一次定期检验时满足对PFOS控制的法定要求。
对于2026年1月1日以前装船的灭火设备,如无法提供厂家声明或实验室报告,应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取样化验。
利比里亚主管机关建议在对泡沫浓缩液检验时,或在编制有害物质清单第一部分时(不晚于2026年6月26日),取样化验是否含有PFOS。
当进行PFOS移除时,应将PFOS送至岸上的接收设施。移除和接收作业应在船上记录簿予以记录。
当更换泡沫液时,应根据IMO相关要求进行。高倍泡沫液应根据MSC.1/Circ.670要求,低倍泡沫液应根据MSC.1/Circ.1312 Corr.1要求。

现有液化气体船变更货舱压力的程序

1. 根据1983 IGC Code第8.2.7条要求,按第8.2.6条改变货舱压力释放阀调定压力及相应的第13.4.1条所述报警的重新设定,应在船长监督下,按照主管机关批准的程序和船舶操作手册规定的程序进行。
2. 1983 IGC Code不要求主管机关或其认可组织批准液化气体船操作手册。如果船舶操作手册未按照Marine Notice SAF-011批准,改变货舱压力释放阀调定压力及相应报警的重新设定的程序应在新造船阶段经CCS批准并存船,并纳入船舶操作手册。
3. 如果上述在新造船阶段批准的程序未存船,该程序应经主管机关或其认可组织审批。

应对新冠病毒(COVID-19)对船舶营运的影响指南,Marine Advisory: 07/2020-2,08 April 2020,Marine Adivsory 07-2020-2 COVID-19_April 8-2020-Replacing Marine Advisory 07-2020.pdf

具体要求,参见原文。

海上作业通告 01-2021.pdf2021322日)

 

MEPC.318(74)决议/ MSC.460(101)决议修订的IBC规则于202111日生效,其也影响到海上石油支持船舶(OSV)可携带的物质。利比里亚主管机关已采取政策,允许现有海上石油支持船舶(OSV)在一段时间内可以继续携带它们目前已认证可携带的物质,以提供时间使船只符合所携带货物的适用的修订后的要求。

海上作业通告 01/2021,利比里亚主管机关向船东、经营人和RO组织提供了信息和实际指导,以便明确主管机关对现有海上石油支持船舶(OSV)继续运输散装危险化学品和有毒液体物质的政策,相关具体要求,参见原文。

极地规则的实施、检验和发证 (SAF-009)

利比里亚对实施极地规则的安全措施(性能标准、操作评估、极地水域操作手册、船舶结构、分舱和稳性、水密分隔、机械设备、消防、救生、安全航行等)有具体要求,同时接受IMO MSC.1/Circ.1614/Rev.的要求。1MSC.1/Circ1612指南。

具体要求,参见LISCR23073_Liberia_20231003SAF-009.pdf

1. 背景

MEPC.330(76)和MEPC.328(76)规定无人无动力驳船(UNSP)可免除MARPOL附则I, IV/VI的检验和发证要求。

无人无动力驳船(UNSP)是指

(i)没有机械推进;

(ii)不装载油类;

(iii)船上没有人员和动物;同时

a)如申请免除附则I,驳船不安装用油机械,或产生油渣的机械,并且没有燃油舱、滑油舱、含油的舱底水舱和油渣舱;

b)如申请免除IV,驳船在运输过程中不用于装载生活污水,同时没有任何可以产生生活污水的布置;

c)如申请免除VI,驳船没有安装可能产生该附则规定的排放系统、设备和/或机械。

 

2. 申请免除和签发免除证书程序

UNSP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应向船级社提供免除情况信息和相关图纸(总布置图、舱容图和其他必要相关图纸或资料)。船级社应核查相关信息确认符合免除要求。

图纸核查满意后,应进行现场检验,确认实船布置符合免除条件。检验满意后可签发5个月的短期免除证书,以免除UNSPMARPOL附则I, IV/VI的检验和发证要求。

船级社应将5个月短期免除证书的副本发送当局regsandstandards@liscr.com,当局签发全期免除证书。

具体详见原文Marine Advisory 22_2022- UNSP Barges - Survey and Certification Requirements.pdf

气体运输船货物操作手册的批准(SAF-011 Rev.03/23

目的:

本通知为船东、经营人和管理者制定和批准《液化气运输货物操作手册》提供指导,以满足经修订的《IGC规则》第18.2章的要求。

适用性:

经修订的《国际商会规则》适用于散装运输蒸汽压超过绝对压力为0.28 MPa、温度为37.8℃的液化气和第19章所示的其他产品的船舶,不论其大小,包括总吨位小于500吨的船舶。


IGC规则18.2条要求的手册必须由主管机关或其授权的组织批准,相关内容及资料准备要求详见SAF-011.pdf,提醒注意参考所附手册模板及问卷。
实施IP CODE的相关要求(SAF-013 Rev. 07/23)

利比里亚主管机关要求任何载运超过12名工业人员的500总吨及以上的货船或HSCC船舶,在按照上述表载运工业人员之前,应经主管机关授权的认可组织审查并发证。

工业人员安全证书应在对符合《IP规则》要求的船舶进行初步检验后签发。应根据MSC.1/Circ.1680的时间框架要求开展初次及之后的定期检验时

202471日前建造的货船和HSCC船舶

1. 建议在202471日之前建造的货船和HSCC船舶,如果尚未根据MSC.418(97)号决议获得主管部门授权可以运载12名以上的工业人员,需要在202471日之前申请并获得授权。

2. 主管机关在执行第MSC.418(97)号决议通过的临时建议时,还应考虑以下一般条件,以便授权在任何航次上载运或容纳12个工业人员:

1符合适用的《SPS规则》或其他国际海事组织标准(如《MODU规则》、《HSC规则》或《OSV指南》)中的结构标准的程度,在确定安全设备证书中允许的超过12个或更多的工业人员数量时,进一步考虑工业人员在船上载运或容纳的小时数(或离岸距离);

2航行期间的海况;

3至少有足够和安全可靠的可容纳的座位,在紧急情况下可直接通往露天甲板;

4舱室应设在防撞舱壁后,并符合《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第II-2章的防火规定;

5除用于转运当时外,分舱舱壁的所有水密门在海上任何时候均应保持关闭;

6是否有足够的救生设备,包括救生艇的容量和救生衣;在北纬32度以北和南纬32度以南的地方应配有足够数量的浸水保温服;

7船上的污水储存或污水处理能力足以容纳新增的工业人员;

8考虑到OSV规则的指导,SMS中应涉及紧急情况下船上所有人员的安全、保安、人员转移以及核对和识别的程序;

9工业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 身体健全,符合相应的医疗标准;

(2) 接受过基本的安全培训,符合相关行业标准;

(3) 已接受从船舶到近海移动平台的具体转移训练,所有人员的运输和转移作业应按照海事组织大会第A.863(20)号决议的规定进行;

(4) 对船舶及相关设施的存放位置包括救生衣、浸水保温服、紧急出口和登离救生艇区域的位置有足够的了解;并在离港前熟悉紧急情况和疏散程序,包括操作船舶安全设备(例如可通过安全介绍的形式)

更多详细信息请参阅SAF-013--New SOLAS Chapter XV and International Code of Safety for Ships Carrying.pdf



对海上掉落集装箱的报告要求

一、本要求适用于所有利比里亚旗船舶,除了:
1.军船,或政府拥有或运营用于非商业行为的其他船舶;
2.在北美洲五大湖及其东至加拿大魁北克省蒙特利尔的圣拉姆特船闸下游出口处为止的相连水域和支流内航行的船舶。

二、相关要求:
1. 如船舶在航行过程中发生集装箱掉落,船长应立即将事件相关信息汇报给距离最近的沿岸港口国,并邮件通知利比里亚主管机关(dutyofficer@liscr.com 和 investigations@liscr.com)。

2. 如上述提及的船舶被遗弃,或者该船舶的报告不完整或无法获得,公司应尽最大可能承担本规定赋予船长的义务。

3. 如船长发现他船集装箱掉落并在海上漂流,则应立即将事故相关信息汇报给距离最近的沿岸港口国。

4. 利比里亚主管机关会将所有关于集装箱掉落的信息汇报给IMO。

三、汇报格式:
1. 本船集装箱掉落
当发现本船集装箱掉落时,应汇报以下信息。需注意的时,以下信息仅仅是对发现掉落后第一时间的汇报要求,而非所有要求,后续如有其他信息,也应补充汇报。
(1)基本信息
汇报类型:集装箱掉落
时间和地点
船舶编号(IMO号、船名、呼号、MMSI)
汇报方:船长,或其代表的联系方式
接收方:事故发生地最近的沿岸港口国,船旗国
信息序号:如果后续又发生掉落事件,按时间先后顺序
在掉落事件发生后,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立即进行彻底检查,确认掉落集装箱的大致数量。该信息应标注为 “final” 并发送给接收方。

(2)位置汇报
位置的经纬度,或者以显著陆地点为基准的方位和距离(以海里为单位):
掉落集装箱的位置;或者
如果掉落集装箱的位置不确定,则预估掉落位置;或着
如果无法预估掉落集装箱的位置,则船舶发现集装箱掉落时所处的位置。

(3)掉落集装箱的数量

(4)集装箱内的货物类别
是否危险货物;
UN Number

(5)掉落集装箱的细节信息
尺度(如20英尺)
类型(如冷藏集装箱)
空箱数量

(6)船长应该提供其他信息,不限于以下:
根据危险品货物清单提供的货物描述(如适用)
货物是否会溢出的信息
风向和风速
流向和流速
预测漂流方向和速度
海况和浪高

2. 发现他船集装箱在海上漂流
当发现他船的集装箱在海上漂流时,应提供以下信息:
(1)基本信息
汇报类型:集装箱掉落
时间和地点
船舶编号(IMO号、船名、呼号、MMSI)
汇报方:船长,或其代表的联系方式
接收方:事故发生地最近的沿岸港口国,船旗国
信息序号:如果后续又发生掉落事件,按时间先后顺序

(2)位置汇报
发现掉落集装箱的日期、时间(国际统一协调时间,UTC),发现地点的经纬度,或者以显著陆地点为基准的方位和距离(以海里为单位)

(3)观察到的集装箱数量

(4)船长应该提供其他信息,不限于以下:
根据危险品货物清单提供的货物描述(如适用)
货物是否会溢出的信息
风向和风速
流向和流速
预测漂流方向和速度
海况和浪高

美国海岸警卫队发布的海上安全警报,要求机务人员需要完全熟悉并接受过车载发电系统和应急功能的培训。MPA25004_Singapore_20250106pc25-01.pdf

具体要求,参见原文。